福建省局在厦门着手进行“订单供货”试点工作

2006-02-27来源:厦门市局
  全省烟草2006年工作会议结束后,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确定厦门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为“订单供货”试点单位,在厦门着手进行“订单供货”试点工作。 

  日前,厦门市局(分公司)已出台了《“订单供货”实施方案》,分四阶段逐步推进客户需求预测工作。第一阶段(1至3月),每个客户经理选择25户零售户,对客户的总销量和品牌销售情况、本片区总销量和品牌销售情况进行销售预测。第二阶段(4至6月),扩大客户选择面,预测客户增加到50户。第三阶段(7至9月),预测客户增加到120户,客户随机选择。第四阶段(10月起),在全区全面推行,预测所有品牌和所有客户。同时,市局(分公司)要求客户经理做好零售客户调查工作,完善零售客户基础信息,细化合理定量工作,并加强对零售客户卷烟经营的指导,为“订单供货”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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