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局出台《客户满意度测评标准》

2005-11-15来源: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近日,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出台了《重庆市卷烟零售客户满意度测评标准》,并印发给全市各区(县)烟草专卖局。

   《客户满意度测评标准》的出台,是重庆市局为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满意度的调查工作,及时了解零售客户对卷烟经营和服务的总体评价,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而制定的。测评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对客户满意度的调查、分析、研究,了解零售客户对烟草公司的货源供应、卷烟价格、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反映客户需求。测评的对象为全市入网销售的卷烟零售客户,测评办法是由调查员持表到户开展调查,按照6%和8%的比例抽取样本,即所在地零售客户总数在5000户(含)以上的调查样本量不得低于6%,零售客户在5000户以下的调查样本量不得低于8%。《客户满意度测评标准》规定,每半年实施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以确保客户满意度调查的结果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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