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打假破网”工作取得新突破

2005-11-15来源:陵川局

  自开展“打网络”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局按照“以案查案、由案查线、由线查网、追根溯源”总体工作思路和“四不放过”的工作原则,加强与当地公、检、法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大了对卷烟违法分子的追刑力度,在对近期查获的两起5万元以上大要案处理过程中,该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使卷烟不法分子依法得到了严惩。现两名当事人1人已被正式逮捕,1人被刑事拘留。

  陵川局紧密结合本地市场非法小包烟丝有所抬头的实际,将打击非法小包烟丝销售网络作为“打假破网”工作的突破口,经过历时两个多月的侦查,成功查获了一起通过邮寄方式长期非法贩售小包烟丝网络案件。

  2005年6月初,陵川局专卖人员在市场走访过程中,发现零售户门店中销售的“战胜”、“黄烟王”等牌号的非法小包烟丝多数是用邮寄包裹伪装,据群众和零售户反映是一个本县姓焦的人所送。于是,陵川局迅速组织精干人员,加强了对焦某的秘密监控。8月15日,根据监控掌握的线索,陵川局会同公安部门在县城古陵路三中巷路口依法查获焦某利用车号为晋E51168的银灰色重庆长安面包车非法贩运的小包烟丝24件(箱),均是用邮寄包裹伪装。为了追根溯源,彻底根除这一地下销售非法小包烟丝网络,陵川局根据“以案查案、由案查线、由线查网、追根溯源”的“打假破网”总体思路,立即与公安联系,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以赴“经营”此案。专案组从伪装烟丝的邮寄包裹着手,在市、县两级邮政部门的全力配合下,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取证,终使一个以焦某为首的长期利用邮寄方式贩售非法小包烟丝的网络浮出水面。焦志林,男,1962年8月3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4052419620830051x,汉族,初中文化,住陵川县崇文镇城南居委杂居80号。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焦某从2004年1月到2005年8月间,以每箱70元的价格,通过河北省平乡县重义盯乡黄村的黄某,王某和河北省平乡县重义盯乡庞庄村的庞某等人,以邮寄包裹的方式从河北省平乡县邮政局和河北省隆尧县邮政局分别采取一次邮寄多件(箱)等手段邮寄烟丝到陵川以每箱80元的价格非法贩卖,从中获利。至2005年8月15日被查获,焦志林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共计1036箱,价值72520元。2005年11月4日焦志林被陵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阳城局从市场走访取得的线索入手,通过精心组织,明确分工,成功查获一起案值达20余万元的大要案。

  10月24日,阳城局专卖人员在市场走访过程中了解到一个重要线索,有一运城人李某带着“中华”、“盖V8红河”等各类高档卷烟在进行推销,且推销卷烟价格均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此举立即引起了阳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不打草惊蛇,阳城局领导一方面立即制定了精密的预定计划,从人员分工、路线布控以及盯察跟踪均一一做了详细的部署。另一方面同时迅速派人与李某进行了巧妙的周旋,双方约定了联系方式和地点。通过以上措施,一张组织有力,部署周密的布控网络已悄悄的全面铺开。10月30日,当李某驾驶的车号为晋M26205的昌河车出现在阳城境内时,阳城局果断收网,对其实施了依法突击检查,共查获“盖中华”、“软中华”、“V8红河”、“三五”、“盖芙蓉王”等各类卷烟共计495条,案值达20余万元。经调查,此烟是李某的两个朋友从广洲到长治的客车托运过来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经省局烟草制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确系假冒卷烟。鉴于此案数额巨大,该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当事人现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相关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