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非法卷烟直销现象

2006-04-11来源:江苏姜堰市烟草专卖局作者:任其正
  最近,笔者连续处理了几起无证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案件。从案件的询问结果及调查分析,这几起案件与以往的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案件有所不同,它们都有这样几个共同特点:一是违法当事人都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属无证非法经营。二是违法地点大多选择在偏辟乡村。三是销售途径和销售对象直接就是消费者-----吸烟的人,没有经过零售店、零售户这一环节。而且有漫延的迹象,大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这一违法新动向,成为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所面临的又一新情况、新问题、新考验。不能不引起注意。可以说这又是一场拚实力、拚耐力、拚智力的斗争。之所以这样讲,原因有三:
 
  一、当前市场低档卷烟供不应求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一些农村的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对此牢骚满腹。当前烟草部门正在试行的按订单供货模式,已经不是烟草行业的专利,其实早在年前就有许多零售户与消费者开始这样的买卖形式了。君不见,在农村的一些卷烟零售店,每到送货日,店门口总是聚集了好多的老主顾老客户。他们不为别的,就是在等那早在几天前就跟老板预订好的香烟。要是订晚了,去晚了,就无法买到自己想要的香烟了,结果只能是望车兴叹。当烟瘾难耐时,当经济条件不允许时,当别无选择时,他们也只能无可奈何地买、吸假烟、超牌号烟。目前,按订单供货模式还仅是在少数地区进行试点,到全面推广还有些时日。且不说真正全面推行按订单供货最终会达到什么效果,但近段时间的低档卷烟市场的供应不足为非法经营者提供便利,腾出了空间。
 
  二、由于近年来专卖管理力度和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零售户守法意识得到增强,识假、拒假、打假的观念渐渐养成。以前还听说,一些不法烟贩为了拉拢零售户帮其推销违法卷烟,甚至承诺替零售户的罚款买单,只要帮他卖烟,凭烟草部门的罚款单据就给零售户全额补上。在当前专卖管理高压态势下,专卖管理部门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的力度空前,他们(零售户和不法烟贩)被查获后,所承受的风险和代价也是极大的,违法行为亦有所收敛。但销售假烟的高额利润又让他们无法舍弃,金钱的魔力驱使他们铤而走险,变着花样进行违法卷烟销售活动。这不,要是谁家有红白喜事,哪村有砌房户,他们会直接送烟上门。有的甚至推销到一些个体小厂作为福利发放,真可谓无孔不入。
 
  三、职能和权限的尴尬容易让不法烟贩钻空子。首先是烟草部门查处无证经营有一定的难度,需要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打击的手段。这不仅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还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程度的因素有关,并不是一厢情愿的事。中国13亿人口9亿在农村,对这个庞大的消费市场,本来就虎视眈眈的不法法烟贩更是大显身手,大揽不法之财。他们男女老少齐上阵,带有家族性质的进行非法卷烟销售活动。其实,他们“装备”并不复杂,一辆破行车绑个蛇皮袋,装上几许烟,就可以走村串户上门兜售。行踪不定,极其隐蔽,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通风报信,增加了烟草部门的打击难度和打击成本。其次,直接对购烟、吸烟者查处缺乏法律依据,法律上也没有赋于这样的职权。这也是不法烟贩选择在农村直销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农村的消费者特别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他们收入低,经济条件不好,消费水平不高。这样的消费群体文化层次较低,法律意识相对较薄弱,对卷烟的危害认识不足,烟瘾却很大。烟草职能部门只能通过宣传教育来提醒人们不买假烟不吸假烟。
 
  针对违法卷烟直销现象,笔者以为烟草专卖职能部门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打击:一是在思想上不能轻视。要从“两个维护”的角度出发,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者要在低档烟供应方面向农村消费者予以倾斜,尽可能满足农村市场的需求。二者要有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厉打击假冒卷烟对农村市场的侵蚀,以保证消费者免遭不法侵害,对非法卷烟直销者不遗余力地予以惩治。二是在方法上紧跟形势。专卖执法管理部门不能因循守旧,要能因变而变。既要有象打击假烟销售网络那样的势头,打好阵地战、歼灭战。也要在拚智力和耐力上多下功夫,采取灵活机动的策略,打好非法卷烟直销这样的游击战。三是在形式上多头并进。首先要保持联合执法的优势,集中力量进行打击。其次要集中社会力量进行围堵。一方面加强与镇政府、村委会的联络,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一方面要守好零售户这块阵地,并鼓励和支持他们进行举报参与打假。同进要加大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卷烟的意识。打一场歼灭非法卷烟直销的人民战争,这样才能使卷烟市场秩序更趋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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