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市场不规范行为的种类及对策

2006-01-16来源:烟草市场作者:林艳葵
    不规范行为,主要是指卷烟经营中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些有悖国家烟草法规、政策的行为,具体体现在个人的随意性大,或多或少影响了卷烟市场秩序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然而专卖法对此尚无明确规定,缺乏强有力之行政手段,给专卖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但是,如果忽略了它们的潜在危害,听之任之,将来会成为零售统一价及合理布局的一块“绊脚石”。基于此,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如何约束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对策。
 
    目前市场上比较常见的有下面几种情况:
 
    一、不亮证经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经营卷烟零售业务必不可缺之物,是卷烟经营零售户合法的营业执照,它好比一个人的“身份证”,姓名、地址、编号等一应俱全.按专卖法规定务须挂放在经营地点醒目处,一则便于执法人员查看,二来能让顾客瞧见心里放心。许可证要做到内容相符,真实有效。不亮证经营的,将按烟草专卖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予行政制裁。
 
    二、不亮牌经营。各地实施户籍化管理后,给每个持证入网经营户发放了一块“户籍编号牌”及“动态管理标牌”,贴于卷烟经营处,随时一眼就能了解到该经营户的动态管理情况。经营户对标牌要悉心爱护,时间久了容易脱落,发现后要重新粘贴好;若有遗失,须及时向当地烟草专卖局申请补办,并说明理由。对于不亮牌经营的,烟草专卖法规未作明文规定,可视参照“不亮证经营”予以警告或一定数额处罚。
 
    三、随意堆架“条子烟”。有些经营户老是喜欢在自己的摊位前堆架“条子烟”,而且越堆越高,借以此招揽顾客,给人一种搞“批发”的感觉。对此,国家也未作明文规定,但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限其规范行为,如查证属实,按“无证批发”来处理。
 
    四、乱压价、乱抬价,无序竞争。卷烟市场批零价格本来是处于相对稳定平衡状态的,一旦失衡呈波浪趋势时就值得注意,暗流烟冲击不说了,有些原因还在于个别经营户见XX品牌好卖就涨点价,XX品牌滞销就跨价,殊不知已造成了卷烟市场秩序混乱,结果大家的利益都受到损害。现在很多地方正探寻一种新方法——成立卷烟零售协会,通过协会来开展卷烟零售一价制(零售指导价),采取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交纳一定保证金的形式,将零售价统一起来,实行明码标价,批零一价,来达到自我约束的目的,这对稳固卷烟市场价格、争取双赢(指烟草行业与经营户均获利)起到积极的作用。对于私定烟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可建议零售协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五、乱摆烟摊。街上、路边经常看到一些小烟架子,生意稀稀拉拉,利润屈指可数,既有碍市容市貌,又影响交通秩序,引来众人非议。这些摊子都是很早以前办的证,他们没有固定经营场所,资金少,属于卷烟经销行业中的“游牧族”。不仅不符合《烟草专卖法》中有关合理布局的要求,而且在户籍化分类动态管理中均属D类(最差一类),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原因在于这些业主多是残疾人、老年人和下岗职工)。我们不妨联合城管、派出所、工商等部门,对其采取“先礼后兵”的策略:先做工作尽量劝其歇业、转行,待时机成熟逐步进行淘汰,最终取缔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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