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真龙”品牌的宣传促销,营造消费氛围,广西大新县营销部根据《崇左市公司关于协同开展“真龙”品牌驻点宣传促销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8元以上“真龙”品牌宣传促销活动,全力推动“真龙”品牌结构提升,促进节日期间卷烟销售。
一是县城、乡镇位置好的广场、街道、社区等城区选择地理位置佳、人员流动大的零售户作为活动点,进行“真龙”品牌宣传促销活动,营造消费氛围。
二是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画、派发宣传折页等营造宣传氛围,进行主题造势活动,通过开展买烟抽奖活动促进卷烟消费。
三是向消费者和经营户宣传介绍“真龙”卷烟和地产烟对地方税利的贡献,宣传“真龙”品牌的特点卖点,以自身经验传授经营户销售“真龙”技巧,激发零售户参与积极性。
四是引导员工活动期间带头在当地购买、消费“真龙”卷烟,主动宣传“真龙”卷烟,吸引消费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