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税调整对卷烟市场的影响

2009-07-08来源:烟草在线作者:许刚

  北京6月20日电,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

  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与此同时,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

  此次政策调整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文件中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关于此次政策调整的原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的说法是“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产品消费税”。“提高烟产品的税率,不但能增加政府收入,还能挽救上百万人的生命。”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说,在世界各国控烟的方式中,提高税率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因为烟草价格是影响烟草产品短期消费的最主要因素。税率提高后烟价被抬高。年轻人、未成年人及低收入者戒烟或少吸烟的几率比其他吸烟者高2倍-3倍。

  从最近的市场走访和调查中了解到,有不少消息灵通的零售户在公司订烟时增加了订货量,同时也准备增加卷烟的库存,由于国家对烟草税收的上调,预备如果烟草公司批发价格上涨引起零售价格上涨的连锁反映,而失去部分老顾客所以准备大量囤积卷烟。在此次税率调整中,甲类烟草税率上调幅度最大,按照新的划分标准,单包价格在7元以上的卷烟就属于甲类烟草。因此,不少零售商,尤其是个体零售户也对烟草税上调的消息流露出担心,“现在市面上卖的最好的就是10-20块钱一包的烟,7块钱以下的烟最多只占我们零售烟总量的20%左右,如果真的要上调价格,估计销售收入要下降了。”有比较多的经营户认为可能下半年要涨价表示比较关注。

  另一方面从消费者的反映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听说要涨价就马上到商家多买几条卷烟以做准备,而另一种认为反正现在没有涨,卷烟又不能长期存放,到时候涨了可以少买一点少抽一点而无所畏。有部分消费者主要是受报纸的影响,有报纸上说原来70元一条的卷烟以后要卖80元。对此有片面的报道和片面的理解引起部分消费者的误导。虽然从目前的销售情况来看,对零售户和公司的卷烟销售情况有比较大的增涨但影响也是比较有限和暂时的,只是增加了卷烟的一些社会库存。这番税收杠杆的使用,能否带来原先预计的财政增收和社会面“控烟”两大效果?税率提升后财政收入的增加是肯定的,至于能否达到控烟的效果,一是要看税率提升的幅度,二是要看能否最终影响烟草的零售价格。因为只有当抽烟变得更为昂贵后,低收入烟民和年轻烟民的数量才有可能减少。

  《二00八年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烟草流行报告》里提到,提高烟税对遏制年轻人和贫困人口吸烟特别重要,这些社会经济群体的成员对商品价格更加敏感。所以如果税率提高的最后结果是烟草零售价格大幅度提高,那“寓禁于征”的效果才有望部分实现。当然,由于公款消费在中国高档烟草消费中所占比例不可忽视,这部分消费不会因烟草消费税的提高而减少。而在中国一些重大的社会交往场合中,尤其是结婚、丧葬等场合里,卷烟是必需品。这种“面子消费”基本上也不会因烟草价格提高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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