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档烟”的困惑

2007-05-17来源:经理日报作者:黄元亮
  大家还记得2006年的上半年吧,那时的卷烟供应品种档次比较高,2元以下的卷烟基本见不到。消费者反映强烈,经营者意见很大,引起了国家局的高度重视,下决心降低卷烟价格,满足大部分低收入消费者的需求。
 
  于是,在其它商品价格普遍上升的大趋势下,卷烟价格不升反降,并逐渐加大低档卷烟的生产量。国家为了保证贫困人口的卷烟消费,强制规定了“低档烟”任务数,出发点是充分考虑消费者利益。
 
  但是,现在的“低档烟”任务,已经成为某些烟草公司的一个沉重的负担。就拿河南省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烟草公司为例。当地生活水平可谓不高,卷烟消费档次可谓很低,但“低档烟”销售任务却也总是很难完成。2007年,该公司的卷烟销售任务为每月962箱,“低档烟”任务为585箱,占到了任务总量的60.8%,实在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为了保证“低档烟”的销售任务,烟草公司必须控制部分中档卷烟的供应,减少零售价30元和40元的卷烟供应计划,迫使这部分消费者改变消费习惯。这样一来,有部分消费者改为购买25元的“低档烟”,另有部分消费者改为购买22.5元的“低档烟”,对“低档烟”销量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即便如此,洛宁县烟草公司每月的“低档烟”销量也只有每月550箱左右,与任务量还有部分的差距。
 
  烟草公司有义务保证消费者能够买到“低档烟”,却没有权力让消费者必须买“低档烟”。让消费者有便宜烟可买反映的是一种关怀,但让本来需要中档烟的消费者也买“低档烟”,则表现的是一种无奈。
 
  人为地控制卷烟市场,导致巨大的市场需求根本不能满足,消费者不能理解,商户不能理解,就是一些卷烟销售人员也不能理解,“低档烟”的这种矛盾,在商户的满意度上反映十分明显;人为地控制卷烟市场,对于烟草公司来说,损失的不仅仅是市场和利润,也许还有广大消费者的信任;人为地控制卷烟市场,对于国家局来说,也许与当初的出发点相距甚远。
 
  但是,如果没有“低档烟”任务的硬性规定,一些烟厂和烟草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将会让“低档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也是消费者最不愿看到的。如何满足消费者不同档次的消费需求,是我们当前的主要矛盾和必需尽快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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