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营销“触电”初探

2015-03-16来源:中国烟草作者:孙胜群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电商已经迅速渗透到各个经济领域,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使企业有机会接触更多数据,获得并存储越来越多的大数据。与之相应的是,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使我们有机会和条件,更全面、深入地收集和使用数据。本文分析了烟草行业在大数据应用方便的基础、优势和短板,并初步探讨了行业如何依托互联网资源在电商方面有所尝试。

  烟草行业大数据应用现状

  烟草行业在专卖行政职能的许可下,直接对接500多万个遍布全国各个区域的零售客户。目前,行业已拥有足够的物流分拣配送能力,配送产品直达零售客户家门口,这是我们的重要优势,而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则需要花费大价钱和大量时间去培养和利用。

  因此,烟草行业应用大数据已具备一定基础,目前国家局相关产供销数据搜集应用系统75个,各系统对接500多万零售客户,对169个品牌、1325个规格、年度125亿条卷烟进行处理。每天数亿次的交易,巨大的交易数据中潜藏着市场规律和热点。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互联网普及率为45.8%,推算烟草消费者互联网使用者为1.5亿人,他们对卷烟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评价信息,也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随着行业未来发展,会产生越来越多数据,如果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数据,将使卷烟营销工作更有针对性。

  但行业在大数据应用上的短板也较为明显。一是数据单向采集多,如在卷烟需求预测方面,仍然存在“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销售模式,基层单位根据各自计划盘子逐级往下进行分配,零售客户、消费者的需求传递机制不畅通。二是对零售客户管理较为粗放,在卷烟营销方面,地级市公司是卷烟营销工作主体,他们都会给零售客户制定标准,分级设档,把零售客户放在设计好的等级框架内,每个档位都有几千个零售客户,使用同一种投放策略,这样很难做到零售客户经营能力与所需卷烟的精准匹配,无法进行精准营销。三是行业存储数据比较多,但分析挖掘比较少,没有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决策支持、客户服务、精准营销、精益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新型商务模式渠道选择

  烟草行业将电子商务延伸到消费者环节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这是行业“触电”的关键节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明确规定,“在五年之内,在广播、电视、印刷媒介和酌情在其他媒体如因特网上广泛禁止烟草广告”。我国签署的《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也指出:“每一缔约方应考虑禁止通过因特网、电信或任何其他新兴技术进行销售的方式零售烟草制品。”不进入零售消费环节,就是不直接把烟草制品通过网络销售给普通消费者,但我们同样可以借助互联网、利用大数据开展相关工作。

  那么如何将电子商务延伸到消费环节而又不违反《公约》精神?这值得研究与探索。目前,零售客户可以通过网络、电话方式下单,烟草公司收到订单后负责配送卷烟给零售客户,烟草公司从零售客户指定账户自动划款。商业企业可以开发一个APP应用程序,将卷烟销售延伸到消费者,让每个消费者可以在固定终端、移动终端订购卷烟。由于商业企业知道零售客户的地理位置,也知道卷烟订单要配送到哪里,可以把这个订单发送给配送地点2~3公里以内的零售客户,可能有20家~30家,谁先抢到单就由谁来配送,这样也可以规避只把订单给距离最近的零售客户时,零售客户可能缺货的情况。这种运作方式,零售客户的利益并没有被侵犯,商业企业也没直接把卷烟销售给消费者,只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平台、一个新的渠道。

  基于以上的运作流程,烟草行业还可以开展新的互联网金融运作模式。每一个消费者提交卷烟产品订单后,需要提前支付,这些钱可先进入中国烟草某商务公司账户,然后消费者确认收货后,积累到一定金额再定期把钱打给零售客户,那么这个商务公司账户上就会总有可观的流动资金,可以和银行签订协议,收取一定利息回报,或者成立投资基金投资到其他领域。

  新型商务模式的优与忧

  如能开展新型商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烟草行业持续发展。据统计,2014年年初,中国网购人数为3.2亿人,占中国总人口数的25%左右,每年递增幅度约为10%。如果卖给零售客户的卷烟中,有25%的卷烟通过网络销售给消费者的话,估算网络销售卷烟产生的销售收入大约为3737亿元,也就是说每年设立的烟草账户将有3737亿元资金流进流出,烟草的这个账户余额将稳定维持在200亿元~300亿元,利息收入可观,并且将随着卷烟销售结构提升而不断增长。如果网络销售延伸到非烟产品,就可以去分割当前全国高达10万亿元庞大的消费市场。

  与此同时,行业可以进一步密切与零售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这种商务模式上线,消费者其实也还是从零售客户那里买烟,并没有与烟草公司直接产生联系。只是给零售客户、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平台,一个新的销售渠道,还可以根据消费者对购买商品的评价来管理和评价零售客户,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零售客户。同时,消费者利益得到保障,购买卷烟更加方便,可定期购买,送货上门。消费者可以根据烟草产品质量情况对零售客户进行评价,烟草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评价对零售客户进行管理。消费者还可以留好单据,一旦发现所买卷烟为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向有关零售客户进行追溯。

  但若这种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开展之后,行业工商企业更应注意规避风险和问题。首先不要违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提出行业新的解释,不要错过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快车和黄金期。

  电商营销,产品的信誉和质量必须得到保障。有些人会担心有消费者买到假烟,影响烟草公司形象,毕竟平台是烟草公司搭建的。事实上,网上销售卷烟每一笔订单都有电子消费凭证,一般零售客户不会售卖假冒伪劣卷烟。但对行业而言,还要严格管理,为零售客户和消费者搭建信誉平台,促进双方在卷烟交易过程中遵守规则。

  一旦卷烟业务较为成熟后,电子平台还可以将产品种类进一步延伸,将服务延伸到非烟产品。现在京东、淘宝网、1号店等是全类产品网站,酒仙网等是单品类网站,具体销售产品可以根据商业企业的定位和要求而定。

  随着电子商务逐步繁荣,对物流配送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商品将会以配送上门的形式送到消费者手中。有鉴于此,烟草行业的物流应该有选择地向社会开放,尝试配送烟草以外的其他商品。比如说,长沙市局利用现有的零售客户资源,以优势价格批发配送油、食品等商品给零售客户,得到了零售客户的喜爱,并获得了烟草主营业务以外的利润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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