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卷烟销售价格分析及档次分布

2005-10-18来源:内蒙古烟草
    一、卷烟销售总体平均价格
 
    1996年后卷烟销售均价增长速度迅速减缓,近三年又有所回升,分别为4.94%,8.05%,10.48%,至2002年全国烟草系统卷烟平均销售价格达到30.86元/条。
 
    (一)卷烟销售均价与宏观经济关系。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为例,从1986—1990年期间开始一直到现在的各个时期,全国卷烟销售均价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基本上都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0.9—1.0倍左右,即一直保持同步增长的状态。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卷烟消费的数量需求逐渐得到满足,全社会卷烟消费支出的相对增长速度开始减缓,逐步进入了与国民经济或居民收入1:1的同步增长时期。随着全国居民生活和收入水平再进一步提高,人们在烟草上的支出或者说卷烟消费价格的增长速度将会出现逐渐低于收入增长速度的情形。
 
    (二)城、乡居民收入与卷烟消费价格的关系。由于我国城乡经济的二元结构,农村居民处于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较低起点和较慢增长状态,农村卷烟消费市场的发展与城镇相比也大致要滞后5—8年。根据有关抽样调查资料推算,目前农村居民收入每提高1%,其卷烟消费的平均价格大约上升1.1%—1.2%;城镇居民收入每增长1%,其卷烟消费的平均价格大约上升0.8%-0.9%。但在一个时期,城、乡卷烟销售均价增长速度快慢,最后还是决定于各自收入增长幅度的大小。2000——2002年全国卷烟销售均价以4.94%,8.05%,10.48%的速度增长,除了行业对市场的控制力增强原因外,城镇居民收入较快增长起到了主要的推动作用。但从发展的观点看,由于目前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0.9%,卷烟消费的整体价格档次还较低,随着农民收入逐步增加,卷烟消费价格档次不断提高,将是全国卷烟销售均价、销售总额增长的主要空间所在。
 
    二、卷烟市场总体价格档次分布
 
    (一)从城乡居民收入分布来观察卷烟价格档次的市场需求。根据国家统计局城镇抽样调查资料,在1997—2001年期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160.32元上升到6859.58元,增长了32.93%,年平均增长7.2%;但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增长速度是不一样的。如占全部调查户数10%的最低收入户的收入同期仅提高15.33%,年平均增长率仅为3.63%;占全部调查户数10%的最高收入户的人均收入增长了47.45%,年平均增长10.19%。2002年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2802.83元,而最高收入户 人均收入达到15114.85元,为最低收入户的5.39倍。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增长情况是:收入越低的增长得越慢,收入越高的增长得越快,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再看农村情况。据国家统计局农村抽样调查资料,在1997—2001年期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由2090.13元增加到23664.4元,增加了11.32%,年平均增长率仅为3.15%。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且分布差距大。2001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家庭占13.22%,在5000元以上的家庭占8.9%。可以推断:在目前城镇市场上,中高档卷烟、特别是中等偏上档次的卷烟需求量在逐渐扩大,同时中等偏下档次的卷烟仍有很大需求;在农村市场上,仍然是以低、中档次卷烟为主体,而且农村居民卷烟消费的价格水平上升乏力,价格档次处在一个非常缓慢的上升阶段。
 
    (二)从生产供给角度来观察卷烟价格档次的市场需求。如1995年、1996年社会总物价处在14.8%、6.1%的高位运行时,卷烟销售均价也处在18.12%、20.85%快速上升状态,从而使1996年原四、五类卷烟比重一下子减少12.68个百分点,按价格区间划分的卷烟产品的档次结构快速向上移动。这与社会总物价低位运行时期就没有可比性;又如1998年因税率调整,低档卷烟生产比重明显增加,产品结构出现一定幅度的下移;2001年税率调整和计税基价确定方法改变,又使产品结构快速上升。但同期市场的真正需求,或者烟草商业系统对社会销售的档次结构不一定也发生了同样的变化。为剔除物价、税率变动、计价方法改变的影响,分1996—1998年、1999—2001年两个时期来观察,在每个时期中卷烟产品结构数据基本具有可比性。可以认为,在物价较低且变动较小,税率、计价方法基本不变化的条件下,由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因素,全国卷烟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的档次结构,基本上是按这样的特点向上提高和移动的:四、五类卷烟比重大约每年各减少1个百分点,一、二类卷烟比重大约每年各增加一个百分点,三类卷烟比重大体相当。
 
    (三)当前全国卷烟供求的档次结构分析。
 
     1、一、二类卷烟供求。2002年全国一类卷烟产量比重为6.32%,二类卷烟为10.21%,两者之和为16.53%,与2001年可比口径的原一类卷烟比重13.56%相比,增加了2.97个百分点。其中因居民收入提高正常要增加2个百分点,因计税价格改变、而实际上烟草商业对系统外销售价格没有变化的大约增加了1个百分点。目前一二类卷烟产量比重在16~17%水平基本上是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从过去经验看,中高档卷烟供给一般可能略大于需求,但基本上可以由市场自动调节。
 
     2、三类卷烟供求。2002年三类卷烟产量比重为33.71%。由于新三类卷烟统计口径是原二类全部加上原三类中每条调拨价在15~20元的部分。2001年调拨价在每条10~20元的卷烟即原三类卷烟产量比重为29.89%,如果以原三类卷烟中,每条价格在10~15元的占2/3,在15~20元的占1/3的比例计算,2002年三类卷烟的33.71%比重主要是因分类价格区间改变而形成的,目前的市场供求关系与税改前的2001年情况应该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3、四、五类卷烟供求。2002年四类卷烟比重为32.78%,它的统计口径比原三类卷烟统计口径要小得多。如果按同口径比较,大约增加了10—12个百分点。2002年五类卷烟比重为16.98%,与2001年的同口径比较减少了18.56个百分点。2001年卷烟税收政策改变,低档卷烟税负增加,总体上是使五类卷烟生产供给量大幅下降,四类卷烟产量大幅增加,造成了目前低档卷烟一定程度的供不应求。
 
     4、当前五类卷烟市场需求量估计。从过去低档卷烟供给角度看:1997年原四、五卷烟35.26%的比重,可以认为这在当时应是一类的供给量,是当时低档卷烟供给至少应有的量。不考虑因1998年低档烟税率下调而使部分企业将一部分卷烟的调拨价特意压低的影响,以1997年为基点考虑,按前面我们分析的结论推导,原四、五类卷烟产量比重因居民收入增加平均每年大致各减少1个多点百分点,5年共减少12个百分点左右,计税基价确定方法改变大致影响2个百分点,那么至2002年原四、五类卷烟产量、按新标准的五类卷烟产量比重大约应在21%左右,才能与市场需求基本吻合。也就是说,2002年五类卷烟实际产量17%的比重与市场正常需求大约相差4个百分点,即五类卷烟生产供给相对少了680亿支(136万箱)左右。
 
    从城乡低收入人群规模及其支付能力看:城镇居民家庭中有10%的最低收入户,农村居民家庭中30%的低收入户,这两组家庭户数加起来约占全国家庭总户数的22%。因经济收入所限,他们消费的必然是以五类卷烟为主。此外,2002年全国五类卷烟生产供给大幅度锐减,四类卷烟供给量较大幅度增加。中低档卷烟供给结构适度的略高于需求结构,能促进中低档卷烟有个较好的价格态势,企业可获得较好的收益;但如果是过度了,使得低收入消费者抽不起,就会给假冒非法卷烟提供空间。因此,保持中低档次卷烟的适度供求平衡应是行业长期关注的一个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