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13-03-12来源: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1年,全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314”总体部署,强力推进“四大战略”,克难奋进,创新实干,通过一年的努力,在总量扩张、结构优化、缩差共富、民生改善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县域经济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96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38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33.44亿元,增长22.0%;第三产业增加值26.14亿元,增长16.4%。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2.6%、43.4%、34.0%,非农产业的比重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1%、54.4%、37.5%,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3、8.8、6.0个百分点,工业首次超过建筑业成为拉动县域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其贡献率达到38.4%,比建筑业高22.4个百分点,拉动经济增长6.2个百分点,比建筑业高3.6个百分点。

全年日照1106.4小时;年均气温15.1摄氏度,较上年低0.3摄氏度;年降水量954.4毫米,较上年少497.5毫米。全年专利授权数49件,较上年增加40件。年末森林总面积212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41.0%,全年植树造林14.42万亩,植树518.5万株,其中义务植树270万株。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8.1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5.5%,其中:农业产值13.86亿元,增长3.3%;林业产值1.90亿元,增长6.0%;牧业产值12.05亿元,增长7.9%;渔业产值0.17亿元,增长15.1%;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16亿元,增长15.6%。农产品商品化率54.1%,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3.07万公顷,增长2.4%,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69万公顷。全年实现粮食产量35.63万吨,比上年减产3.9%。其中大春28.92万吨,小春6.71万吨。稻谷产量11.24万吨,减产6.1%。玉米产量11.53万吨,增产4.3%。薯类产量10.93万吨,减产6.3%。豆类产量1.35万吨,减产3.0%。

全年油料产量2.31万吨,比上年增产4.3%。烟叶产量1.14万吨,增产5.6%。茶叶产量0.09万吨,增产5.1%。水果产量1.58万吨,增产0.7%。蔬菜产量21.95万吨,增产9.5%。

肉类产量5.99万吨,增产2.6%,其中猪肉产量4.66万吨,增产1.4%;牛肉产量0.65万吨,增产5.2%;羊肉产量0.35万吨,增产7.5%。禽蛋产量0.36万吨,增产1.2%。水产品产量0.13万吨,增产14.0%。

全年实现生猪出栏63.56万头,比上年增长1.4%;牛出栏5.04万头,增长4.7%;羊出栏27.18万只,增长5.7%;家禽出栏205.27万只,增长11.5%。年末,生猪存栏56.84万头,与上年持平;牛存栏15.62万头,比上年下降2.2%;羊存栏26.33万只,增长5.5%;家禽存栏205.49万只,增长17.3%。

年末常用耕地面积4.74万公顷。有效灌溉面积1.00万公顷。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41.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5.7%。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2.81万吨,增长16.8%;农村用电量8693万千瓦时,增长11.6%。

三、工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7家,其中大型企业6家、中型企业8家、小型企业23家。全年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50.37亿元,较上年增长59.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9.93亿元,增长54.2%;实现增加值11.66亿元,增长45.2%。轻工业实现产值7.36亿元,增长34.1%;重工业实现产值22.57亿元,增长62.1%。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29.15亿元,增长50.6%;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7.4%;主营业务收入30.18亿元,增长56.1%;实现利税总额3.52亿元,增长28.6%;利润总额2.31亿元,增长28.3%;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219.9%;流动资产周转率2.6次;全员劳动生产率176859元/人。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发电量7.49亿千瓦时,较上年减少24.6%;电解锰4.87万吨,增长19.9%;水泥33.30万吨,增长343.4%;服装797万件,增长91.6%;塑料制品1.59万吨,507.6%;硫酸2.09万吨,减少62.0%;商品混凝土38.41万立方米,减少3.0%。

“一区四园”建成面积8.6平方公里,累计建成各类标准厂房20.61万平方米,入园企业267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户,实现产值24.65亿元,同比增长73.6%,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的82.4%。

本地注册资质内建筑企业14家,全年实现总产值8.80亿元,较上年增长36.5%,年末企业从业人员0.77万人。按生产地统计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52.72亿元,增长47.1%。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住宅投资11.25亿元,增长45.0%;商品房施工面积224.64万平方米,增长20.0%,其中住宅面积165.97万平方米,增长19.3%;商品房销售面积26.16万平方米,增长154.0%,其中住宅面积25.10万平方米,增长166.0%;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3273元/平方米,增长13.7%,其中住宅3024元/平方米,增长19.9%。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6.32亿元,较上年增长22.1%。城镇投资完成112.08亿元,同比增长40.2%;跨区投资完成2.54亿元,同比下降79.3%;农户投资完成1.70亿元,同比下降44.7%。其中,县城基础建设投资完成15.84亿元,增长6.0%;园区基础建设投资完成4.51亿元。从行业来看:工业投资完成27.88亿元,增长36.7%;农业投资完成6.82亿元,增长40.7%;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6.45亿元,增长29.7%;交通建设投资19.30亿元,下降17.5%;水利建设投资3.41亿元,增长29.7%;其它行业投资完成42.46亿元,增长267.2%。

五、交通、邮电和旅游业

2011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2691公里,较上年增长1.9%,其中等级公路2253公里,增长3.0%;本年新建和改造乡村公路815.6公里;全县乡村通畅率43.3%,较上年提高13.3个百分点。年末登记管理营运汽车车辆3364辆,增长27.6%,其中营运客车454辆、货运车辆2685辆。全年完成公路货运量395万吨,增长29.1%;完成公路客运量1089万人次,增长10.6%。完成铁路货运量40.1万吨,其中到达量35.5万吨,发送量4.60万吨;铁路客运量95.5万人次,发送旅客量46.5万人次,到达量49.0万人次。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99亿元,增长8.8%;年末全县拥有固定电话用户5.50万户,下降11.0%;移动电话用户30.33万户,增长5.6%;宽带上网用户2.05万户,增长56.1%。

2011年,我县荣获“国家旅游名片”、“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旅游目的地”、“中国最具投资价值旅游县” 、“中国最佳休闲度假旅游胜地”、“中国最佳生态宜居旅游胜地”等荣誉称号。全县扎实推进桃花源、酉水河、龙潭古镇、乌江画廊、阿蓬江、大坂营等重点景点景区建设,积极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旅游配套设施日臻完善。桃花源国家森林公园被评为重庆市“特色森林公园”,桃花源景区、龚滩景区被授予“重庆市文明风景旅游区”、“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旅游景区”称号。全年共接待游客261万人次,较上年增长157.9%,实现旅游收入8.34亿元,增长160.6%。

六、消费品市场、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和利用内资

全县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共119家,较上年增加24家。其中法人企业52家,产业活动单位4家,个体经营户63家。批发贸易业 13家,零售贸易业63家,住宿业18家,餐饮业25家。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71亿元,增长18.1%。从销售区域看:城镇市场零售额18.95亿元,增长22.2%;乡村市场零售额10.76亿元,增长11.5%。从销售行业看:批发业3.66亿元,增长31.7%;零售业22.51亿元,增长15.7%;住宿业1.25亿元,增长18.2%;餐饮业2.29亿元,增长23.5%。从经营规模看:限额以上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9.12亿元,增长27.7%;限额以下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0.59亿元,增长4.0%。全年实现商品销售总额41.20亿元,同比增长20.8%。

全年家电、农用汽车、摩托等下乡销售财政实际补助资金0.17亿元,同比增长30.7%。下乡商品销售情况:冰箱18291台,空调1141台,洗衣机17930台,电脑1810台,电视11221台,电磁炉3070台,摩托车6570辆,农用汽车88辆。

全年招商引资签约项目513个,动工建设294个,竣工投产128个,实际到位招商引资资金59.81亿元。全年实现进出口贸易总额2.14亿美元,增长3.3%。当年合同外资金额300万美元,增长50.0%。实现利用外资180万美元,增长125.0%。实际利用内资36.09亿元,增长137.9%。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政府组织财政收入15.45亿元,增长58.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25亿元,增长59.9%。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90亿元,增长55.4%。税收收入完成4.99亿元,增长54.6%,其中增值税收入0.75亿元,增长57.9%;营业税收入1.52亿元,增长36.7%;企业所得税收入0.25亿元,增长67.5%;城市建设和维护税收入0.21亿元,增长58.2%。

实现财政支出38.16亿元,增长48.9%,一般预算支出32.57亿元,增长46.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亿元,增长42.8%;教育支出5.87亿元,增长4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亿元,增长33.7%;医疗卫生支出2.83亿元,增长64.8%。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4.32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62.37亿元,增长22.7%。年末金融贷款余额42.89亿元,增长32.8%。存贷比45.4%,较上年提高4.0个百分点。

2011年,我县被授予“全国农村保险示范县”,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全年实现保费总收入1.64亿元,同比增长24.2%;全年赔付各类保险金0.33亿元,保险赔付结案率98.0%。

八、教育

2011年,全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220所,教职工总数7686人,其中专任教师7134人,体育教师265人。全年招生3.07万人,在校学生12.52万人,毕业学生3.22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99.51%,其中女童入学率为99.11%;初中升学率95.19%,较上年提高4.36个百分点;高考上线率92.03%,较上年提高2.23个百分点;成人文盲率7.74%,降低0.19个百分点。全县幼儿园总数24个,在园儿童2.00万人。

九、文化和卫生

2011年,我县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文化事业全面发展,深入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等活动,开展“书香酉州”等系列专题读书活动和演讲比赛,开展“开明开放包容、创新创业实干”新时期酉阳精神大讨论,极大地提振了全县人民的精气神。获中华红歌会“黄河杯”奖。获区县歌暨新创作歌曲演唱比赛重庆市一等奖,并代表重庆市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2周年文艺演出。《木叶情歌》获中国西部花儿民歌歌手邀请赛一等奖。电影《摇手舞之恋》获第三届澳门国际电影节金莲花优秀电影奖、最佳音乐奖。全县广播覆盖率94.99%,电视覆盖率98.0%,有线电视入户率为13.0%。全县公共图书馆藏书6.2万册;《酉阳报》平均期发量为1.73万份。

2011年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6家,拥有床位数1746张,卫生机构从业人员126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52人,医生779人,卫生防疫人员159人。全县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77.74万人,较上年增加5.94万人,增长8.3%;参保资金1.73亿元,增长73.4%;报销医疗费用0.94亿元,增长50.4%。

十、人口和扶贫

年末全县公安户籍人口为83.9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00万人。男性44.56万人,女性39.38万人。本年新出生人口9848人,新生婴儿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11,人口自然增长率6.25‰。全年常住人口57.4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58万人,城镇化率25.37%。

2011年实现脱贫人口2.04万人;当年减少绝对贫困人口0.61万人;新增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困难2.34万人;完成生态和扶贫移民1523人,生态和扶贫移民投入资金900万元;新建和改造乡村扶贫公路415公里。

十一、就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年末劳动力总数40.94万人。年末社会从业人员38.26万人,增长0.3%。第一产业从业人员30.02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37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5.87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4.03万人,从所有制看:国有经济单位1.97万人,集体经济单位0.10万人,其它经济单位0.55万人,城镇私营经济单位0.25万人,城镇个体1.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2%。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415元,较上年增加1786元,增长15.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159元,增长10.6%,其中食品支出3630元,增长22.5%。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0.95平方米,增长8.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39元,较上年增加884元,增长24.2%,其中工资性收入1657元,增长22.2%;家庭经营性收入2367元,增长23.7%;财产性收入112元,增长48.7%;转移性收入403元,增长30.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78元,增长24.0%,食品消费支出1928元,增长14.1%。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7.3%。农村居民人均住宅面积40.46平方米,增长3.0%。

2011年,每100户农村住户拥有耐用消费品:洗衣机61台,电冰箱34台,热水器24台,摩托车39辆,固定电话机42部,移动电话198部,电视机101台,照相机2台。

2011年全县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35.07万人,增长7.1%,其中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79万人,增长14.3%;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1.45万人,增长4.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1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1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0.46万人。全县城乡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65万人,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70万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95万,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4亿元。住房公积金交纳人数为1.67万人;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额2.26亿元,其中本年缴存1.01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0.17亿元,其中本年提取0.1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7亿元,其中本年发放贷款1.33亿元。2008年以来累计新建阳光嘉苑、石柱溪、板溪轻工业园、小坝全民创业园、麻旺物流园等廉租房3905套,总建筑面积19.5万平方米。年末城乡居民安全饮水人口55.76万人,本年解决3.88万人。

十二、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

2011年,我县荣获“转型2011联合国宜居生态城市”、“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城市”、“市级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建成香樟园、银杏园、桂花园等21个城市公园,建成城北迎宾大道,改建城东大道,钟渤快速通道即将通车,县城“三纵十三横”城市网络体系基本建成。年末县城绿地面积463公顷,建成区绿化面积345公顷,城市公园面积176公顷;县城年末实有铺装道路面积112万平方米,较上年增加34万平方米;城区照明线路110公里,增加14公里;路灯4189盏,增加1039盏;拆除违章建筑3.11万平方米。

年末实有出租车133辆,较上年末增加20辆;公交车92辆,增加66辆。县城供水管道长度122公里,增加15公里;县城全年供水总量578万吨,增加114万吨,其中生活用水量423万吨,增加48万吨。

2011年我县获“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全年环境污染防治投资0.96亿元;工业废气排放量20.47亿标准立方米;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0.25万吨;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0.03万吨,工业烟尘排放量0.04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0.14万吨;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482万吨,处理率59.1%。

注释: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酉阳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或虽居住不满半年但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以及户口待定人口。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
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得到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城镇居民家庭或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全面反映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结构变化的最主要指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按住户常住人口人均当年的可支配收入。
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按住户常住人口人均当年的纯收入。它反映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是反映农村居民收入变化的一个重要指标。
7、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8、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