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23-05-24来源:青川县统计局

2021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多地散发的疫情形势,青川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风雨兼程,苦干实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保障持续增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经广元市统计局初步审定,青川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实现566641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7%,两年平均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4628万元,增长7.2%;第二产业增加值160690万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271323万元,增长6.5%。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4.9%、30.6%、44.5%,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8个、2.1个、3.1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4.3:27.3:48.4调整为23.8:28.3:47.9。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

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301968万元,比上年增长6%,占GDP比重53.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6.4%;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9.8%;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3.2%。

年末全县“四上”企业85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6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0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15户,资质建筑业企业9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5户。

二、农业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年农业总产值实现270221万元,比上年增长8%。

粮食播种面积44.57万亩,比上年增长0.11万亩;油料作物播种面积16.29万亩,比上年减少1.92万亩;蔬菜及食用菌植种面积7万亩,比上年增加0.42万亩;药材播种面积4.41万亩,比上年增加0.1万亩。

全年粮食产量12.91万吨,增产1.6%。其中夏粮粮食产量2.58万吨,增产1.6%;秋粮粮食产量10.33万吨,增产1.6%。全年油料作物产量1.88万吨,减产8.3%。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2.87万吨,增产7.6%。药材产量0.85万吨,增产4.9%。茶叶产量0.86万吨,增产7.5%。

全年肉类总产量21489吨,比上年增长12.7%。其中,猪肉产量12869吨,增长17.9%;牛肉产量1675吨,增长8.8%;羊肉产量1326吨,增长5.3%;禽肉产量5024吨,增长11.5%。禽蛋产量4795吨,增长9.4%。年末生猪存栏120150头,增长18.9%;生猪出栏174079头,增长7.5%。

表1: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单位:万吨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7.3万亩,年末森林面积达23791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4.01%,自然保护区面积91560公顷。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9.74万千瓦。

三、工业与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51239万元,增长8.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1.4%,拉动经济增长2.2个百分点。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实现总产值616796万元,增长20.8%。其中,轻工业实现产值291494万元,增长17.9%;重工业实现产值325302万元,增长23.4%。实现营业收入578303万元,增长17.9%;利润总额实现39888万元,增长36.6%。产品产销率98.4%,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表2: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

全县建筑业增加值实现9451万元,比上年下降3.3%。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6983万元,比上年增长31.4%;商品房销售面积2.9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3%。

五、交通运输与邮电

年末全县境内公路总里程3301公里,其中等级公路2705公里。全年实现公路运输总周转量26710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6.2%,其中,公路客运周转量4188万人公里,增长23%,公路货运周转量26291万吨公里,增长16.1%。

全年电信主营业务收入13062万元。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1700户;移动电话用户数177920户;互联网用户65690户。

六、贸易与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68059万元,同比增长18.1%。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实现43510万元,同比增长27.9%,限额以下消费品零售额224549万元,增长16.3%。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零售额158779万元,增长20%;乡村零售额109280万元,增长15.3%。按行业分,批发业59658万元,增长16.6%;零售业150315万元,增长15.6%;住宿业11287万元,增长26.7%;餐饮业46799万元,增长26.7%。电子商务高速发展,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0.3%,较去年提高了12.5个百分点,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2个百分点。

在严格贯彻中央、省、市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县稳步推进文旅产业复工复产。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131万人次,增长15.3%,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29.27亿元,增长16.9%。

七、财政、金融与保险

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三级收入)实现82399万元,同比增长5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439万元,同比增长2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642万元,同比增长24.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23471万元,同比下降2.3%。全部税收收入实现35941万元,同比增长4.1%。

年末全县各项存款余额110.63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3.36亿元,同比增长10.7%。年末各项贷款余额71.39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短期贷款97386万元,增长21.4%;中长期贷款619499万元,增长5.3%。

全县各类保险机构共12家,实现各类保费收入24622万元,增长2.3%。其中财险保费收入7192万元,增长11%;寿险保费收入17430万元,下降0.89%。财产险赔偿案件4261起,共赔付金额3721万元,上交税金688万元;寿险赔款、给付金额合计2249万元,上交税金47万元。

八、教育与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69所,共有教职工人数2412人,其中专任教师2213人。在校学生18611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3052人,职高在校学生数805人,初中在校学生3265人,小学在校学生7647人。年末幼儿园22所,在园幼儿人数3842人;小学25所,在校学生7647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女童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8.57%,高中毕业生升学率86.5%。

培育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7家;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5个;取得成果登记3项,推广和应用科研创新技术成果24项;发明专利保有量33件。“两品一标”农产品中,绿色食品产品证书12个,绿色产品基地面积380公顷;有机产品证书32个,有机产品基地面积3820公顷;农产品地理标志7个。

九、文化、卫生、体育

全县现有剧场、影剧院10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展览馆)2个,农家书屋198个,社区书屋40个,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30万册。年末全县广播覆盖率97.5%,卫星地面站30914座。电视覆盖率99.4%,光纤电视用户数3.24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33.4%。

年末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29个(含村卫生室),床位787张,卫生技术人员1099人。其中,乡镇卫生院36个,实有病床306张,卫生技术人员415人;村卫生室268个,乡村医生282人。全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婴儿死亡率为0,5岁以内儿童死亡率为0。

加强体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现县乡全民健身场所全覆盖。全县现有标准体育馆2个,建成健身路径333处,篮球场183处;积极鼓励支持全民健身,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全民健身中心免费对公众开放人次达9.8万人。

十、人口与就业

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为221570人。其中,男性114565人,女性107005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7%和48.3%;城镇人口62262人,乡村人口159308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8.1%和71.9%。人口出生率7.85‰,死亡率5.29‰,自然增长率为2.56‰。

2021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35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1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2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

十一、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93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工资性收入24680元,增长8.3%;经营净收入5881元,增长9.1%;财产净收入1582元,增长9.4%;转移净收入4950元,增长1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633元,增长7.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4.8%,比上年降低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67元,增长10.9%。其中,工资性收入5766元,增长11.1%;经营净收入5820元,增长10.6%;财产净收入301元,增长7.9%;转移净收入3780元,增长11.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115元,增长9.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5.7%,比上年降低0.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37,比上年缩小0.04。

年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5588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6457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478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084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2265人。

年末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机构6个,机构床位数803张。年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4268人,发放保障金1210万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6638人,发放保障金3008万元。

十二、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多举措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促进全县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7天,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97.8%,地表水达标率100%。PM2.5年均浓度18.5ug/m3,PM10年均浓度35.1ug/m3,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8.4%、2%。

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受伤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92万元。火灾事故17起,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万元。

注:

①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青川统计年鉴-2022》为准。

②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实施统一核算后,根据报表制度规定每年都将对上年GDP数据进行修正,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分产业增加值、三次产业结构数据为修订后数据。

③全社会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简称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

④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

⑤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等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来自医疗保障局;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数据来自林业局;农机总动力等数据来自农业农村局;旅游数据来自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交通运输数据来自交通运输局;邮政通信数据来自邮政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青川县支行;保险业数据来自原政府金融办;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科技数据来自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播电视数据来自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融媒体中心;体育数据来自体育事务中心;医疗卫生、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数据来自卫生健康局;户籍人口、社会治安数据来自公安局;社会救助数据来自民政局、惠民中心;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应急管理局;其他数据来自统计局。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发布统计公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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