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推进卷烟减害降焦 新牌号卷烟焦油量不得超过12mg/支

2006-07-10来源:海峡烟草报作者:李洲洪

    近日,国家局出台了卷烟降焦的一系列明细准则,并要求各卷烟工业企业从即日起,新开发的牌号(规格)焦油量盒标标注值不得超过12毫克/支,整合后的牌号(规格)原则上不得超过12毫克/支。

    国家局表示,减害降焦是烟草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应对吸烟与健康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坚持中式卷烟发展方向的主要工作内容。国家局计划“十一五”期末,即到2010年全国卷烟焦油量以及一、二类卷烟品牌焦油量加权平均值实现12毫克/支以下的目标;力争实现2006年底全国卷烟焦油量加权平均值从2005年的13.5毫克/支下降到13.2毫克/支的目标,力促一、二类卷烟品牌降焦取得明显进展。另外为坚持“稳步降焦,重在减害”的原则,国家局将尽快建立起中式卷烟烟气危害性指标评价体系,以现代生物、化学、物理、基因工程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应用为基础,从烟草品种、烟叶生产与调制、加工工艺、产品设计、材料选择等方面入手,深入研究能够选择性降低卷烟烟气中有害物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进行集成推广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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