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通过三款电子烟,开绿灯?划红线!

2021-10-25来源:三悦有言

美国东部时间2021年10月12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宣布,授权——英美烟草旗下雷诺烟草(RJ Reynolds)——三款电子烟产品上市,这是自FDA实施PMTA(Premarket Tobacco Product Application,烟草制品预上市申请)以来,首批通过审核的电子烟产品。

一石激起千层浪。

FDA此举引发了广泛关注。支持者奔走相告,门缝中透出来的那束光让他们兴奋不已;反对者捶胸顿足,FDA此举不仅事关电子烟未来走向,更关乎控烟大计,涉及成千上万人的个人健康。

支持者有支持者的理甶,反对者有反对者的道理。我们很难因为FDA的授权放行,就对电子烟的未来得出过于明确的判断和结论,但透过FDA的信息发布,还是能够读到很多放行之外的信息。

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

对于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的侵害,早已是社会共识,也有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

只是让人沮丧的是,原本传统烟草制品领域对于未成年人严丝合缝的保护被电子烟撕开了口子,电子烟偏于电子化、数字化——也是电子烟品牌极力渲染——的潮酷、时尚,对于年轻人来说,有着很难抗拒的诱惑,再加上资本的逐利性,让电子烟有防不胜防的渗透性。

美国卫生部就曾崩溃的发了一组数据,显示本来快要解决了的青少年吸烟习惯,几乎被电子烟以一己之力重新点燃,多年以来树立健康生活方式的努力前功尽弃。

2021年6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颁布施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继2020年7月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之后,国家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总局自今年6月15日起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从官方发布到消息看,专项行动既有成效明显的一面,也有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任重道远的一面。

就像FDA自己的表态,「我们必须对这项授权保持警惕,我们将监控产品的营销,包括公司是否不遵守任何监管要求,或者是否有可靠证据表明以前没有使用烟草产品的个人(包括青少年)大量使用,我们将酌情采取行动」。

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这是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逾越的红线。

不得以戒烟的名义诱导消费

电子烟的出现,固然代表着技术进步,但它存在以及逐渐成长起来的底层逻辑却是有助于减少烟草消费。

浏览电子烟产品的销售页面就不难发现,「比传统烟草的危害要低」,是各大电子烟品牌协力包装出来的核心卖点。这一卖点的鸡贼之处在于,既站在大众这边捍卫了吸烟不好的准则,又提供了一个降低危害的替代方案,把电子烟的选择简化成「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单选题。

绝对不能忽视的是,电子烟在转化新的烟民——也就是把一个不吸烟的人培养成吸烟的人——方面,效率也要远远高于传统香烟。

如果按照电子烟企业的算法,可以将100个传统烟民转化为电子烟民,相当于减少了一个量级的损害。然而,当它同时又转化了150个甚至200个原本不吸烟的人开始抽上了电子烟,那么又会增加多少量级的损害?两个量级合起来后,究竟是功大于过、还是功不抵过?

尊重有人需要抽烟的爱好,并设法遏制这种爱好的扩大化,这是原本实施得还不错的计划,却被新物种的闯入全盘打乱,可以说是无奈甚于沮丧。

FDA承认,「制造商的数据表明,其烟草味产品可以使成瘾的成年吸烟者受益,他们可以通过减少对有害化学物质的接触来完全或显着减少卷烟消费,从而使他们转向这些产品」。

只是,数据归数据,动作归动作。大肆宣传降低危害,以帮助减少烟草消费来道德标高、安身立命,却又难以抑制扩大消费群体拉进来更多原本不吸烟人群的诱惑与冲动,终归是电子烟品牌口嫌体正直的本能反应,

未来如何更好地抑制这种冲动,散去这些包装,还有一个漫长的博弈过程,但显然不能指望电子烟品牌的自我反省、自我约束。

烟草味,有且只有烟草味

通过FDA审核的三种授权产品都是烟草味。

FDA在声明中指出,「证据有表明,与非烟草味ENDS产品的用户相比,年轻人不太可能开始使用烟草味ENDS产品,大多数使用ENDS的青年和年轻人开始使用水果、糖果或薄荷等口味,而不是烟草口味。」

「今天的授权对该公司施加了严格的营销限制,包括数字广告限制以及广播和电视广告限制,以大大减少青少年接触这些产品的烟草广告的可能性」。

一方面,大量新奇的、特别的、原本与传统烟草制品完全不沾边的口味风格——比如果味、花香,以及薄荷、蓝莓、奶昔、巧克力——正在成为电子烟最具识别性也是最具诱惑力的优势,与其说电子烟过于脑洞大开、天马行空,不如讲这样的做法有助于他们扩大消费对象,而不是像他们说的那样有助于减少烟草消费。

另一方面,对于年轻人尤其未成年人而言,各种稀奇古怪的风格口味实在是太有诱惑,他们对于烟草制品——包括烟草口味的电子烟——原本并不感冒,今天的年轻人也不再像上一代人那样试图以吸烟来证明成人,却因为电子烟的口味花样而被吸引了过来。

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保护,对烟草危害性的充分告知、完全提醒之外,尽管还没有证据表明未来会不会将烟草味作为限制性条款,但从FDA的态度来看,烟草以外的口味并不是想象当中的「无法无边」。

不管是基于扩大烟草消费对象、消费范围的担心,又或者出于对未成年人不受烟侵害的保护,甚至于上升到电子烟何去何从的考量,烟草口味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点位,并有可能成为未来博弈的关键。

你想象一下,如果新式茶饮只能做普洱味、铁观音味、龙井味、单丛味的茶饮,还会有今天这样的似火如荼?年轻人还会对新式茶饮趋之若鸾?

一个值得玩味的细节,首批通过审核的电子烟产品被FDA称之为「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ENDS)」,这明显比电子烟或者电子雾化器要严谨,对于消费者的告诫也更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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