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平县局修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调研报告

2021-10-01来源:玉溪市烟草专卖局作者:张红勇

摘要:为配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免受烟侵害相关条文的施行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自2021年3月31日起正式施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要求除中小学校外,幼儿园周边也不得设置卷烟零售点。云南省新平县烟草专卖局于2021年1月1日起已施行新制定的《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新烟专〔2020〕15号)规范性文件,但上位法的相继修改,要求新平县烟草专卖局必须启动烟草制品合理布局规定的修订工作。本调研报告以新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为对象,通过对持证零售户、工商户及消费者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电话调查等,力求新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工作法理充足,措施更符合实际,更适应新平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调查;烟草制品;合理化布局;修订

引言

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自2017年8月1日起遵照实施玉溪市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玉溪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玉烟专〔2017〕31号)。后根据上级烟草部门的工作要求,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定,即《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新烟专〔2020〕15号)。上述两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对于规范新平县烟草制品零售许可管理及整合有限的卷烟市场资源起到了“有形的手”的作用。但随着上位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力度的加大,烟草行业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责任的切实承担,《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新烟专〔2020〕15号)在施行不到一年就必须重新修订。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广泛征集民意民智的工作方法,保障新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新平县烟草专卖局自2021年8月接到玉溪市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工作的正式通知后,于2021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开展半个月的调查工作,以实地走访调查、电话调查等形式对持证零售户、工商户及消费者开展调查工作。

一、导论

(一)调查方案

1.文献研究法。检索和收集相关的研究文献,为本课题提供研究基础。本调查报告以“中国知网”、“百度文库”等作为文献的主要搜集平台,参考近三年中质量较高的文献。本调研报告在查阅文献的同时,认真分析,对有价值的文献进行借鉴。

2.问卷调查法。第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市场检查工作,使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全县范围内选择调查对象,共投放50份调查问卷,有效回收45份。第二,重点对排查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持证零售户进行电话调查,共调查25户,提交意见均有效。第三,对工商营业户、消费者采取简单随机调查,共投放50份调查问卷,有效收回46份。

(二)资料分析方法

调研通过线下问卷、线上电话调查以及问卷星软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统计和分析。

二、数据分析

此次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125份,有效收回116份,以新平县持证零售户、工商经营户及消费者为调查对象,以随机问卷调查、“定向+随机”电话调查等为调查方式,调查对象涵盖新平县城区及各乡镇(街道),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是否接受将幼儿园纳入合理化布局规定;能否接受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距离设为200米;能否接受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距离设为100米;能否接受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距离设为50米。

(一)对持证零售户的调查结果分析

新平县局对持证零售户的调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 非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持证零售户。对该部分持证零售采取随机调查,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检查工作一并进行调查工作。该部分共投放50份调查问卷,有效回收45份。第二部分是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持证零售户。对该部分持证零售户采取“定向+随机”调查,即精准排查,随机抽取对象电话调查。该部分共调查25户,提交意见均有效。

如图1所示:

对于能否接受重新修订将幼儿园纳入合理布局规定中,93.33%的持证零售户能接受,6.67%的持证零售户表示不能接受。

对于能否接受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距离设为200米,28%的持证零售户能接受,72%的持证零售户表示不能接受。

对于能否接受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距离设为100米,54.67%的持证零售户能接受,45.33%的持证零售户表示不能接受。

对于能否接受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距离设为50米,80%的持证零售户能接受,20%的持证零售户表示不能接受。

(二)对工商经营户、消费者的调查结果分析

新平县局对工商经营户、消费者均采用随机调查方式,共投放50份调查问卷,有效收回46份。

如图2所示:

对于能否接受重新修订将幼儿园纳入合理布局规定中,95.65%的持证零售户能接受,4.35%的持证零售户表示不能接受。

对于能否接受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距离设为200米,65.22%的持证零售户能接受,34.78%的持证零售户表示不能接受。

对于能否接受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距离设为100米,76.09%的持证零售户能接受,23.91%的持证零售户表示不能接受。

对于能否接受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距离设为50米,86.96%的持证零售户能接受,13.04%的持证零售户表示不能接受。

三、结论

从收集的数据分析可知,持证零售户、工商经营户及消费者对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幼儿园纳入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从而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做法理解度很高。对此有反对意见的均是在幼儿园周边的持证零售户。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禁止距离的设置上,持证零售户意见最大,工商经营户和消费者态度相当缓和,距离的长度与能接受度成反比。这也证明,在合理布局规定修订过程中,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禁止距离的设置一定要符合本县域实际。一昧扩大校园周边禁止距离,不仅不能达到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工作目的,不能很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反而会引发社会矛盾,阻碍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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