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优卷烟“七匹狼”开打网上侵犯商标权官司

2005-08-24来源:烟草市场
  7月10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一起在互联网上侵犯“七匹狼”和“Septwolves”注册商标网络域名和实名的商标侵权纠纷案。
 
  原告龙岩卷烟厂诉称,原告是一家生产卷烟的大型国有企业,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七匹狼”和“Septwolves”早已蜚声业界,七匹狼香烟获得“全国名优卷烟”、“中国十大公众认知品牌”、“福建省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其无形资产价值达24.6亿元。在经营过程中,原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两个注册商标进行宣传,每年投入广告费近亿元人民币,使两商标的卷烟产品在中国家喻户晓,拥有大批的消费者。原告还在中国、俄罗斯、英国、菲律宾等地注册了90余个与讼争商标有关的防御性商标。因此,原告的“七匹狼”和“Septwolves”注册商标已为中国驰名商标。被告赖友梅(系七匹狼烟茶酒行的业主)未经原告允许,以商业为目的,擅自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登记与原告完全相同的英文域名、国际域名和网络实名“七匹狼烟茶酒”,被告的行为容易使消费者在上网搜索时造成混淆,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侵权。
 
  原告还要求确认原告的“七匹狼”和“Septwolves”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等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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