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兔”被认定为江西名牌产品

2006-11-21来源:广丰卷烟厂作者:周坤强
  近日,江西广丰卷烟厂生产的月兔牌卷烟再次被江西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定为江西名牌产品(有效期2006年至2009年)。
 
  “月兔”品牌创立于1992年,连续多年保持着江西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用户满意产品”等荣誉称号。2004年6月,经权威部门评估,“月兔”品牌价值达18.03亿元。2005年底,“月兔”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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