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就得先把烟草“衙门”撤了

2008-12-04来源:南方报网作者:肖隆平
    近日,在南非德班举行的世界卫生组织(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落下帷幕。在这次会议上,中国从得一个“烟灰缸奖”到放弃原本的反对立场,转而支持框架公约第5.3条(防止烟草业影响政府的公共卫生决策)实施准则,这意味着中国决心防止烟草业影响公共卫生政策(详见11月27日《国际论坛先驱导报》)。
 
    烟草业是中国的一个特色。拿中华牌香烟来说,在外国卖的中华牌香烟烟盒上,正面上方赫然一张特写图片——吸烟者溃烂的嘴唇和几颗被熏黑的残牙,而且面积逾半,人们熟悉的“中华”二字则局促地居于下方。而在国内卖的呢?典雅大方,是身份的象征。纵观国情,我国要做好控烟工作,笔者以为,第一个要做的就是把烟草“衙门”给撤了。
 
    当然,控烟要讲究的是方法。方法不当很可能事与愿违,方法得当则是事半功倍。比如说要做好控烟的宣传工作,按照国际惯例,在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签上印上警示语,而且是所占据面积应该在50%以上,不应少于30%,最好有警示图片。还要在相关部门设立控烟办公室甚至是处室或者司局级干部专门管着。我们也很高兴地看到早已设立了这些部门——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和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健康促进与教育处等。
 
    然而,从我国国情来看,这样几个“清水衙门”显然无权管束一个烟草专卖局。首先是级别就不够人家的高,另外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烟草专卖局有钱。俗话说,有钱就是爷。这没钱的“衙门”官员还不得叫有钱的一声“爷”?尚且还能挺直了腰板叫人家不要产烟了——砸了人家的饭碗!?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国情,倘若政府不把烟草“衙门”给撤了,即便说有天大的决心来控烟,那也是白扯。还有一个,咱国人还有一个爱好,就是不管是凭汗水挣大钱的还是走黑道挣大钱的,都喜欢摆阔。只不过是摆阔的方式不一样而已,比如说这烟草“衙门”的摆阔方法吧——搞捐助、搞慈善活动,到贫困地区去捐助学生上学,而且不是一个两个,因为他们有钱,捐助十几个百八十个的,那都不在话下。
 
    这样一来,没人有什么话好说了。你说人家烟草“衙门”的官员好不好?产烟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给国家上交更多税收,搞慈善捐助——钱都用到正道上了。纵然是烟草“衙门”有过,那也会功过相抵。又何从弹劾人家的不是呢?
 
    正如美国无烟草青少年运动法律部主任帕翠莎·兰伯特所说,“当中国政府官员在讨论控烟这一公共卫生政策时,烟草公司的代表就坐在旁边……这就好像让狐狸坐在鸡笼里,讨论如何保护小鸡。”我没去过美国,不知道美国具体是怎么控烟,但这个比喻却无疑告诉我们,倘若是要保护更多的“小鸡”,没能把“狐狸”赶出去,一切决心和行动只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