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许昌”牌卷烟再获“河南省名牌产品”

2006-11-01来源:许昌卷烟厂作者:徐少珍 李转霞
  2006年10月20日,河南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在郑州黄河迎宾馆召开“2006年度名牌产品企业表彰会”,隆重表彰获得2006年度“省名牌产品”称号的142个产品和生产单位。省人大副主任张以祥、副省长徐济超、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主任钟力生等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还有省、各省辖市技术监督局和“省名牌产品”生产单位。许昌卷烟总厂生产的“金许昌”牌卷烟再度荣获“省名牌产品”称号,这是本年度省名牌产品中唯一的卷烟类产品。该厂党委副书记张辉参加了会议。
 
  河南省名牌产品的评比,是根据《河南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各省辖市推荐,专家委员会评价,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经媒体公示,最终由河南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确定的。“省名牌产品”证书有效期三年。获得省名牌产品称号后,该产品和生产单位不仅可以得到更广泛、更有效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对宣传产品,提升企业形象和产品美誉度都会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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