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06年1月9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后,卫生部控烟履约办公室每年都邀请专家编写年度《中国控制吸烟报告》。
《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的主题是“创建无烟环境,享受健康生活”。该报告发布以后,越来越多的人知晓:我国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约占全球吸烟者的三分之一;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是5.4亿[1];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约为100万,因吸“二手烟”导致死亡的人数已超过10万。由于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对烟草危害关注度的提高,我国烟草控制工作有了明显进展,表现在政府增加了对控烟的投入;创建“无烟奥运”的不懈努力;继香港之后,北京、上海等重要城市相继颁布或制定新的公共场所禁烟法规;大众传媒对烟草危害的知识普及和加强烟草控制的呼声日益强劲;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控烟议案和提案明显增加;民间倡导控烟的行动正在拓展。无烟环境与健康生活正在成为中国人民自觉的追求。
无烟草青少年是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同时也是《2008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的主题,可以简要地表述为——“禁止烟草广告和促销,确保无烟青春好年华”。鉴于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鉴于中国烟草制品的产量和销量近几年中仍在快速增长,更鉴于令人忧虑的吸烟人群低龄化趋势,这个主题对中国尤为重要。让尚未接触烟草的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是控烟的重要目标。
烟草的成瘾性,已经使我国几亿吸烟者沉溺其中而难于自拔。近年来,肺癌、脑卒中、冠心病等与吸烟相关疾病的死亡率快速上升,根据卫生部第三次全国死因调查结果,仅肺癌的死亡率近三十年就上升了465%。许多吸烟者正当盛年就过早结束了他们本当继续释放华彩的人生旅程。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我们难道还能容忍因烟草肆虐而危及民族的希望与未来?让烟草远离青少年,这是中国政府和整个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确保无烟青春好年华”并非无的放矢。我国学者的多项研究指出,到2025年,因烟草所致疾病的死亡将达到高峰,每年大约有200万人将死于与烟草有关的疾病,到2050年,这个数字会增加到300万。到本世纪中叶,累计死亡总数将达一亿,其中有一半将在35-69岁之间死去,他们正是今天花样年华的儿童与少年。从这个意义上说,控制烟草就是拯救生命,加强控烟才能确保青少年的美好年华。
让青少年远离烟草危害,应从多方面着手,无烟环境的创建、成人示范的效应、健康教育的加强、鲜明的警示标志、税收和价格手段,都是题中应有之义,禁止各种性质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手段,更是国际经验证明为普遍有效的措施。《公约》第13条指出,各缔约方应在公约对其生效后的五年内,采取适宜立法的、行政的和其他措施,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2008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描述了我国青少年吸烟的状况,分析了诱使青少年吸烟的各种因素,提供了让青少年远离烟草的各种可供选择的措施,也介绍了国外相关的成功经验。希望报告的发布,能够进一步引起社会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关注,研究并采用教育的、法律的、行政的、价格的多种有效措施,使青少年远离烟草的危害——为了青少年的未来,为了国家与民族的未来!
一、我国青少年吸烟现状
尼古丁具有极强的成瘾性,一旦吸烟成瘾,很难摆脱。开始吸烟的年龄越早,成为常吸者的可能性越大,成年后的吸烟量越大,受烟草的危害也越大,戒烟的可能性越小。
我国现有13-18岁青少年1.3亿,据专家估算,青少年现在吸烟者约1500万,尝试吸烟者不下4000万,遭受二手烟雾危害的人数高达6500万。
(一)主动吸烟状况
青少年尝试吸烟率:曾经尝试过吸烟(即使只吸过一两口)的发生率。
青少年现在吸烟率:在过去30天,吸过完整一支烟的发生率。
我国青少年尝试吸烟率和现在吸烟率逐年上升。吸烟学生以男生为主,在大城市,女学生的尝试吸烟率和现在吸烟率均有上升趋势。
目前,青少年尝试吸烟率为32.4%,其中男女分别为44.1%和19.9%,男生显著高于女生。男女生均呈现随年龄增长而增高的现象,男生增幅明显大于女生。初中阶段增长速度最快,高中一年级男生尝试吸烟率出现高峰。
青少年现在吸烟率为11.5%,男女生分别为18.4%和3.6%。其中,初中生为10.9%和2.7%,高中生为28.9%和4.9%。男生中,现在吸烟率随年龄增长而迅速升高。但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增长幅度有明显差异,在初三到高一升学阶段增幅最大。女生吸烟率基本维持在低水平,没有发现随年龄变化的明显趋势。
与此同时,国际上控烟先进的国家的相关指标均呈下降趋势。如,美国高中男生现在吸烟率从2001年的29.2%下降到2005年的22.9%。
我国青少年开始吸烟呈现低龄化趋势。
2005年调查显示,在曾经吸过烟的男女生中,13岁前吸完一整支烟的比例分别为66.8%和68.2%,与1998年的调查结果相比,13岁前吸完一整支烟的比例增加了15%,说明开始吸烟年龄越来越早。
(二)被动吸烟状况
我国约半数的青少年遭受二手烟雾的危害
• 43.9%的青少年在家庭遭受二手烟雾的危害。
• 55.8%的青少年在公共场所遭受二手烟雾的危害。
吸烟及被动吸烟提高了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发病率。医学研究表明,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器官系统都尚未成熟,对外界环境有害因素的抵抗力较成人弱,对毒物危害敏感,身体的正常生长发育容易受到损害。因此,吸烟与被动吸烟对青少年有着更大的危害性,需要采取综合措施,预防青少年遭受烟草的危害。
二、影响青少年吸烟的重要因素
(一)烟草广告和烟草企业的促销、赞助活动诱导青少年吸烟
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将烟草与运动、成功、独立、性感等相联系,美化了烟草形象,对青少年吸烟有极强的诱导作用。
烟草广告和促销是促使青少年开始吸烟的重要因素
• 烟草广告和促销与烟草消费关系密切。
102个国家烟草广告与烟草消费趋势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在那些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的国家,烟草消费呈现出急剧下降趋势。
• 以烟草企业或企业集团冠名的间接烟草广告宣传效果非常明显,
对青少年的影响是对成年人影响的三倍。花样翻新的烟草广告使青少年高估了其同伴和成人的吸烟率。烟草广告将烟草与运动、成功、独立、性感等联系起来使青少年低估了吸烟的危险。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形式繁多。多种形式的间接烟草广告,甚至出现在学生的校服上。
打着预防青少年吸烟的旗号,诱导青少年吸烟。经世界卫生组织认定,某些烟草公司借资助控烟项目,打着预防青少年吸烟旗号,宣传“吸烟是成年人的选择”,暗示吸烟是成熟的标志,诱导青少年吸烟。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和促销烟草。例如冠名支持公益活动,树立烟草企业正面形象;赞助体育赛事、文化教育活动、书籍出版和影视制作;在互联网上进行宣传和促销。
(二)影视中大量的吸烟镜头引导青少年模仿吸烟行为
影视作品特殊的社会作用,极大地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影视作品中的吸烟镜头,特别是青少年偶像型人物的吸烟形象,对人群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行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影视剧作中烟草镜头频繁出现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3年调查了8部热播的电视剧和10部电影,平均每部电视剧中烟草镜头数为165个,烟草镜头的总时间为47.5分钟。10部热播电影中也均有烟草镜头,平均每部电影中有26个烟草镜头,持续时间约为6分钟。
影视中烟草镜头对青少年吸烟行为的影响
调查显示在影视剧作中看见烟草镜头最多的青少年尝试吸烟的可能性提高了3倍。即便非吸烟的青少年,如果其崇拜的偶像吸烟,则他们对吸烟行为认同的可能性提高了16倍。
(三)烟草制品轻易可得为青少年吸烟大开方便之门
我国目前烟草价格偏低、学校周边的烟草销售摊点众多、对分支销售卷烟没有明确的禁止,以及“禁止向18岁以下青少年销售卷烟”的法律没有落实和执行,使青少年可以轻易获得烟草制品。
烟草价格偏低
目前我国销量前三位卷烟的价格均为5元/盒以下,使得大部分青少年买烟不存在价格门槛。
销售单支卷烟
2007年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可以在一半以上的流动商贩和30%的杂货店里买到单支卷烟。
学校和学生家庭周边烟草零售摊点众多
北京市的一项调查表明,每所中小学校周边平均有2个卷烟零售摊位,最多的高达5个;91%的学生家庭周边200米内有售烟点,45%的学生家庭附近售烟点高达3个以上。
相关法律未得到有效实施
调查显示,90%以上的青少年在买烟时从未遭到拒绝。
(四)学校和家庭中的有烟环境是影响青少年吸烟的重要因素
青少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和家庭度过,接触最多的人是教师、同伴和父母,因此,他们是否吸烟是影响青少年吸烟行为的重要因素。学校的环境、校风和校纪对学生吸烟行为也有显著影响。
同伴吸烟对青少年吸烟行为影响巨大
青少年吸的第一支烟40%是由同伴提供的,“和伙伴、同学一起吸烟”的占55-65%。
教师吸烟是学生的坏榜样
教师的行为对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具有示范作用,教师吸烟也对学生的吸烟行为有显著影响。现有数据表明,男教师吸烟率高达48.4%。
家长吸烟孩子更容易吸烟
• 如果父母都吸烟,子女成为吸烟者的比例比父母都不吸烟的高一倍。
• 家庭是青少年获得烟草的主要来源,部分家长还主动给孩子卷烟。
三、挑战与应对
控制吸烟的有效措施
l 监测烟草使用与预防政策。
l 保护人们免受烟草烟雾危害。
l 提供戒烟帮助。
l 警示烟草危害。
l 确保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l 提高烟税。
——世界卫生组织
(一)创建政策支持性环境。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青少年的健康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五部法律中对控制烟草已有如下明确规定:
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各类等候场所、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烟草销售商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006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公约》在我国生效,这是我国签署的第一个国际公共卫生条约。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将按照《公约》要求,积极推进中国控烟工作。
与《公约》的要求相比,以上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尚存在相当差距,需要在今后控烟履约进程中逐步完善。
已有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如:北京市2005年第3季度广告监测结果,仅电视媒体就违规播出了351条烟草广告,涉及到6个频道。
(二)实现无烟体育
“无烟体育”的含义:
w 运动员、教练和体育运动管理者在参与体育运动时不使用烟草;
w 体育比赛的参与者和观众不被暴露于二手烟中;
w 比赛和赛场无烟草广告、赞助或市场营销活动。
由于体育赛事吸引了大批的青少年参与和观看,因此它对青少年吸烟行为的影响超过其他类型的烟草广告和赞助。
民间组织、学界、政府共同努力,F1赛事抵制烟草广告
国际汽车联盟组织的“一级方程式汽车大赛”在青少年中间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以往赛事在欧洲举办,主要由烟草商赞助,2004年赛事转至上海。由于担心可能会被烟草广告或烟草品牌标志充斥,赛前由多位院士领衔的23名各领域专家共同起草了《致国际汽车联盟的公开信》,“反对烟草广告与赞助,呼唤无烟F1赛事”。公开信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
经过多方努力,我国石化企业取代了国外烟草公司,获得了F1世界锦标赛的冠名权。组委会表示将严格依法办事,在赛场和媒体发布会上绝不出现违法、违规的烟草广告设置。
工商部门查处变相烟草广告
“鹤舞白沙,我心飞翔”是白沙集团的品牌广告语,曾在某些电视台和体育赛事中出现。对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测中心通过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等属于烟草广告语,依广告法的规定,责令相关媒体停播。
多方共创无烟奥运
2008北京奥运会是《公约》生效后举办的第一个奥运会。无烟奥运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中国政府和奥运主办城市十分重视无烟奥运工作,2004年国家领导人明确提出要将无烟奥运纳入“绿色奥运”。继香港特区2007年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后,2007年1月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启动无烟奥运项目,推动奥运主办城市无烟环境逐步形成。
2007年4月北京启动餐饮业控烟行动。
2007年10月1日北京出租车全面禁烟。
2008年5月1日北京市正式实施《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
2008年3月上海市启动修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
天津等4个城市也采取措施,确保实现无烟奥运目标。
(三)倡导无烟影视
近年来影视作品中出现越来越多的烟草镜头值得社会关注,倡导无烟影视对青少年控烟举足轻重。
国家广电总局对影视作品中频繁出现吸烟镜头做出回应
2007年7月,一些专家、媒体从业者和控烟相关社团呼吁倡导无烟影视。这一建议得到了媒体和公众广泛地响应和支持。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和电影管理局作出积极回应:要求各级审查机构对影视中滥用吸烟镜头等现象给予重视,加强审查,严格把关。
(四)开展控烟干预
控烟宣传教育和干预活动,是减少青少年吸烟的有效措施。2008年3月,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要求各地在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中遵照执行。2008年4月,卫生部、教育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全国爱卫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多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推进我国青少年控烟工作。
将“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等内容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积极开展创建“无烟校园”活动。学校要将控烟纳入工作计划,制定控烟规章制度。教学区域内不得设吸烟室、吸烟区。积极倡导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
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加强对烟草广告发布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的烟草广告,以及含有未成年人形象、鼓励吸烟内容的违法烟草广告。
结合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在全国开展教师及学生的烟草使用状况监测和创建“无烟学校”“无烟公共场所”等试点工作。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戒烟大赛,营造远离烟草的社会氛围。
结束语
如何最有效地控制烟草的危害,人类正在实践。《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部国际法就是世界控烟经验的最新总结。
我国吸烟人数居世界第一,烟草的供应量和消费量也居世界第一。只有使吸烟人数递减,烟草消费才能逐步降低。减少吸烟人数只有两个办法:一是使已经吸烟的人戒除烟草;二是使青少年远离烟草,后者更为重要。
为了制止烟草毒害青少年,社会各界应当行动起来,广泛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为青少年营造无烟环境。
这是全社会的责任。因为青少年的未来,就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未来!
卫生部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