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权利与道德的较量

2008-05-14来源:工人日报作者:郑莉
  禁烟令前,烟民与非烟民之间的权利之争各有各的无奈。那么,公众是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还是没有做好道德准备?
 
  5月7日晚9点,北京首都机场1号航站楼里旅人如梭,刚刚从广州出差回京的许先生小跑着走出航站大厅,他对于周围的出租车视而不见,而是直奔一位正在路边吸烟的男子:“先生,能不能借个火?”接过男子递来的香烟,许先生猛吸几口,脸上紧张的肌肉松弛下来,这时他才注意到,周围已经站着几位同样的烟民在吞云吐雾。“机场不许吸烟,现在连出租车、饭馆也禁烟了,我们只能在街上过过烟瘾。”烟民们颇为无奈地说。
 
  从5月1日起,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商业营业厅、公共汽车、出租车、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首次对餐厅、宾馆、办公场所、会议室等公共区域提出在室内禁烟的要求,违者重罚。
 
  但依然有许多经营单位和烟民不那么自觉。有的经营者依然对吸烟行为视而不见,更有媒体报道,有市民因劝阻别人在公交车内吸烟而被人拳脚相加。
 
  禁烟令前,烟民与非烟民之间的权利之争各有各的无奈。那么,公众是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还是没有做好道德准备?
 
  经营者:禁烟会赶走财神爷吗?
 
  禁烟规定实施不久,严女士一家四口来到北京某餐馆庆祝生日。刚一走进餐馆,严女士便被一片烟雾呛得咳嗽起来。“有无烟区吗?”她皱着眉头问领位的服务员。“没有。”服务员一脸茫然地回答。无奈,严女士只好选择了一个墙角的位置,设法与烟民们拉开距离。
 
  临近下午2点,忽然从后厨急匆匆走出两个服务员,在墙上贴着什么东西。严女士凑过去一看,原来是“禁止吸烟”的标识。“同志,这里禁止吸烟了。”严女士提醒着坐在标识边的几位正在吸烟的食客,几个人抬头看了看标识,尽管掐灭了烟头,但嘴巴里嘀咕着:“多管闲事。”
 
  据记者调查,目前北京大部分星级宾馆内的餐厅和规模较大的餐馆,均设置了非吸烟区,在大厅、走廊等公共空间里,“禁止吸烟”的海报或标识也随处可见,从前餐桌上的烟灰缸被替换成瓜子、口香糖等小零食。在便宜坊、都一处、功德林等餐馆甚至设置了专职“禁烟员”,劝阻在非吸烟区的吸烟食客,接受劝告的食客还会有小礼品赠送。
 
  而在一些中小餐馆里,情况就不怎么乐观了。据北京市爱卫会统计,受调查的138家餐厅中,目前只有40家实现了无烟目标。许多餐馆不但对新的禁烟令一无所知,而且因面积狭小未划定吸烟区。“我家店还不到30平方米,怎么划分区域呀?而且如果劝阻吸烟的客人,人家不来我家吃饭了,那不是把财神赶跑了吗?”一位餐馆经营者对于新禁烟令颇有“意见”。
 
  “我可没本事限制乘客吸烟,见到吸烟的也没权力罚人家呀。”虽然出租车司机刘师傅早已把禁止吸烟的标志贴在车上,也曾多次试图劝阻乘客不要在车上吸烟,可结果都让他“很受伤”。“遇到客气的,就跟我讲‘道理’,说什么烟都顺窗户飘到车外了,不算公共空间内吸烟;遇到不客气的,说我限制他自由,发一通脾气,车费都不给就走人了。”
 
  在奥运来临前夕,北京实施禁烟令,对一些非烟民来说,似乎是个好措施。然而,吸烟区与非吸烟区的划分,真的能够保障各自的权利吗?
 
  “在公共场所划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无异于在游泳池里小便。”在一次禁烟论坛上,一位控烟人士直言不讳,按照全球控烟公约要求,在公共区域,只要有人抽烟,无论在任何角落或是烟雾上方有通风设施,都无法消除烟草对他人的危害。
 
  执法者:我们的力量很有限
 
  五一假期过后,小周发现办公楼里的空气不再弥漫着熟悉的烟味。“我们办公楼分成吸烟层和非吸烟层,二楼女同事较多,拒绝二手烟,谁吸烟就会受到批评教育;一楼男同事较多,对吸烟比较宽容,烟民就‘猖獗’多了,常常是云雾缭绕。规定在强大的民俗面前,却显得有些势单力薄。”小周感叹道。
 
  其实,在国内关于禁烟的规定早已层出不穷。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等部委发布《关于宣传吸烟有害与控制吸烟的通知》;1987年,国务院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1991年,卫生部发布《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影剧院、音乐厅、体育馆、博物馆、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共13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截至2006年10月,全国337个地级以上城市有154个颁布实施了本地区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有法规城市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45.7%……
 
  各种措施一出台,各地的禁烟活动也曾热热闹闹开展了一段时间。但全国统一的法规迟迟没有形成,加之吸烟人群的庞大,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活动开始走向沉寂。
 
  据北京市爱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配合此次公共场所禁烟,全市聘任了10万名公共场所禁烟检查员,兼职劝阻吸烟,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针对个人可处以10元的罚款。然而,相对于北京市230万烟民和不计其数的餐馆、办公大楼,10万控烟员则显得杯水车薪。而全市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还不到2000人,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据悉,北京市将修改1995年颁布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大幅提高对违规吸烟者,以及违规提供吸烟环境的责任单位的处罚金额。在北京市爱卫会正在拟定的草稿中,对个人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的处罚提高到每次200元至1000元;对违规单位的处罚额,则提高至3万至4万元。这比现行对在公共场所违禁吸烟的个人10元罚款和责任单位1000元至5000元的处罚额度提高了数十倍。计划最迟于2010年出台的这一法规,将取消吸烟区,实现公共场所完全禁烟。
 
  不过,北京市爱卫会办公室副主任饶英生坦言,要实现公共场所的无烟环境,单靠立法或培养控烟队伍,严肃禁烟法令的威慑力还远远不够,关键还应依靠控烟运动等方式改变公众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陈旧观念。用公共道德对二手烟说“不”
 
  “不要再对二手烟轻描淡写,它的潜在危害远远超出我们的想像。”在不久前的“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期间,有关专家将矛头直指二手烟危害。
 
  4月底,卫生部公布的第三次居民死亡原因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肺癌已代替肝癌成为我国首位恶性肿瘤死亡原因,30年上升了465%。而在全球,烟草危害已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目前约有13亿烟民,每年约50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
 
  中国抗癌协会秘书长张广超教授断言:二手烟危害没有安全下限,只要在一个密闭的空间中接触了烟草燃烧甚至是吸烟者呼出的空气,就可称做接触了二手烟,就是常说的被动吸烟。而且,同处二手烟污染环境,儿童所受到的危害比成人更加严重,并可能诱发肺、脑等器官损伤。
 
  中国抗癌协会肺癌专业委员会王长利教授则认为,吸烟与肺癌无关是谎言。“肺癌的诱因主要为长期吸烟、环境污染、职业性因素。其中,患肺癌的人群中有70%左右的患者拥有长期吸烟史。”因此,有关专家建议人们远离吸烟,选择理性健康的生活状态。
 
  “在他人面前吸烟是不道德的,推广禁烟是很绅士的行为。”有着20多年烟龄的张先生终于戒烟成功,“在很多国家,如果你在路上或餐馆夹起香烟,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你投来质疑的目光,因为在他们看来,在公共场所吸烟就算不违法,也非常不文明。”
 
  一位控烟人士认为,公共场所禁烟,体现的是市民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树立高尚的公共卫生道德,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是所有公民共同的义务和责任。”
 
  我国政府已经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于2006年1月9日在中国生效。同时,为了履行公约,充分体现绿色、人文的奥运精神,我国政府还作出了实现“无烟奥运”的郑重承诺。日前,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也再次向市民致公开信:为了您和您的家人,为了公众的健康,请您自觉做到不吸烟,少吸烟,主动劝阻他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为共同创造清新、舒适、健康、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成功举办绿色奥运、无烟奥运的目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让建立良好公共道德的社会风暴来得更猛烈些吧。”控烟人士们呼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