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果树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8-04-10来源:贵州中烟工业公司
    继“黄果树”荣获“中国名牌”称号之后,日前,“黄果树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最高殊荣,其认定要通过相关公众对注册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等因素来评定。2008年经国家商标局公告认定的驰名商标共有229件,其中认定的卷烟商标为3件。 

    “黄果树”卷烟是贵州中烟工业公司力主培育的高知名度品牌,创牌至今已有50年的悠久历史。贵州省凭借得天独厚的卷烟原料优势,通过贵州烟草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紧紧围绕消费者的需求,在研发上、制造、营销方面取得了不斐的成效。“黄果树”2005年荣获“中国名牌”称号,2007年销售达到158万箱,在全国卷烟品牌排名中名列第6位。此次荣誉的获得,既体现了贵州中烟持续发展的强势和良好的品牌信誉,又再一次证明了烟草产品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对于贵州中烟坚定信心,“做大做强‘黄果树’”的品牌发展战略,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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