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钻石及图”商标成功申报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8-03-30来源: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3月22日,国家商标局在中国工商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认定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的“钻石及图”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继“钻石”产品先后被评为国家卷烟优等品、享受行业名优烟待遇和河北省名牌产品以及河北省著名商标之后所获得的又一殊荣。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的“钻石及图”商标成功申报为中国驰名商标,这在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有史以来是第一次,在张家口市也是第一家。
 
  “钻石”品牌从2001年7月开始上市以来,在短短的几年间迅速成长,2007年“钻石”产品销量突破28.4万箱,始终保持了良好的成长态势,目前已成为河北省三大重点卷烟品牌之一,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河北烟草工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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