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要定个“吸”法 公共场所禁烟令纳入全国性法规

2007-12-29来源:市场报
  我国烟草行业有6个世界第一:烟叶种植世界第一、烟叶收购世界第一、卷烟产量世界第一、卷烟消费世界第一、吸烟人数世界第一、烟草致死人数世界第一。
 
  由卫生部起草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内容。有消息预测,条例出台也就是近期的事。
 
  非烟民拍手称快之时,烟民们面临难题:烟,去哪儿吸?
 
  广电总局下“禁烟令”
 
  国家广电总局前不久就“电视剧《新上海滩》因吸烟镜头过多遭联名抗议”一事做出回应,表示今后将要求各级审查机构对影视作品中滥用吸烟镜头等现象给予重视,加强审查。
 
  禁烟势在必行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指出:“国内很多地方以为在车站、餐厅搞个吸烟区就可以免除二手烟危害,这其实是错误的。”她表示,在泰国举行的世界卫生组织会议上,分隔吸烟区、非吸烟区来实现所谓烟草烟雾“完全暴露”的做法,已经被各国卫生专家所否定。
 
  研究表明,将吸烟者和非吸烟者分开、净化空气或装置通风设备等,都不能消除二手烟雾对非吸烟者的危害。在同一建筑物内,暖气、通风、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会把二手烟雾传送到整个建筑物中的每个角落。“只有完全无烟环境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不吸烟者的健康。”许桂华说。
 
  “吸烟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甚至是一种习惯势力。如何改变这样一种习惯,国家立法是一个重要的开始。”卫生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准备研究课题”负责人崔小波表示。
 
  控烟立法不完善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多是出现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或细则中。
 
  我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地方立法始于1993年。截至2006年10月底,全国各地先后有154个城市和地区颁布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我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地方法规从无到有、从粗到细,对控制各地区公共场所吸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不足。
 
  专家表示,一个完善的控烟立法除了要强调执行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外,还要包括严禁香烟广告、加强烟盒上烟害警示、提高烟税征收、加大普遍控烟教育宣传和提供戒烟服务等种种措施。其综合作用一是压缩烟民吸烟空间,减少烟民散布二手烟害的机会,促进烟民戒烟。二是保护非烟民,提高他们的自卫条件和鼓励他们协助吸烟亲友戒烟。三是劝阻青少年不要开始吸烟,以断绝吸烟大军的来源。
 
  公共场所禁烟由谁来执法
 
  有关控烟的法规虽已成形并有望出台,然而,很多问题仍然存在。比如,公共场所禁烟,由谁来执法?
 
  卫生、城管、公安还是其他?这是一个难题。
 
  目前,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只能作为协调部门;卫生局的卫生稽查队伍主要针对的是食品卫生等问题,并不监督禁烟;而城管部门虽然有综合执法权,但是也只是对封闭场馆之外的公共地方进行执法。
 
  香港的经验或许可资借鉴。今年1月1日,香港实施了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的法律。有明确的执法主体——控烟办公室,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也很强,在公共场所吸烟最高可罚5000港元。
 
  有热心人士建议,公共场所应设立控烟协管员,起到教育、劝导的作用。有关部门应组成执法主体,对重点地带、部门,严查、严管、严罚。而对于经营场所、单位内控烟的问题,可以委托其经营者、管理部门代管——劝阻、教育违规吸烟,也可罚款,所得悉数上缴。
 
  有了法律,有了执法的人,非烟民对家以外的担心可以少一些;烟民们也知道哪儿不能吸烟了,去哪儿吸成了问题。也许家是一个“很好”的去处,毕竟法律还管不到家里。但烟的危害却没有因法律的不管而不存在。对家人的危害,一如公共场所对他人的危害。正是这样,支持公共场所禁烟的人同样希望烟民们不要把“阵地”带到家里,虽然不能提出法律上的要求。其实,如果从另一个角度解读“公共场所禁烟”立法,养成烟民不危害他人的“吸烟”理念也当是立法本意之一。
 
  “公共场所禁烟”纳入全国性法规
 
  2006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生效。公约明文规定:“每一缔约方应在国家法律规定的现有国家管辖范围内采取和实行,并在其他司法管辖权限内积极促进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和(或)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适当时,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
 
  我国在首次发布的《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中强调,立法是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关键措施。
 
  “国家提倡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营运出租车、公共电汽车、封闭式空调列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以及吸烟区以外的候车(机、船)场所禁止吸烟。”今年6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室)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吸烟区(室)室内空气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室)、卫生间及浴室应当具有独立的排风系统。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禁止吸烟的区域设置醒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禁止吸烟区不得放置吸烟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如果公共场所经营者在设置的吸烟区(室)、卫生间及浴室未按规定设置独立排风系统,或者未按规定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或在禁止吸烟区放置吸烟器具,或者设置自动售烟机,征求意见稿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世界各国禁烟概览
 
  加拿大禁烟规定中指出,在联邦政府大楼、电梯、银行、商店、学校及多数公共场所吸烟是违法的。如发现有人在酒楼、餐馆吸烟不加制止或者是纵容其吸烟,一旦经法院判决成立,最高可处以5000加元的罚款。
 
  西班牙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禁烟法》,扩大了禁止吸烟的范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办公室等所有室内工作场所禁烟,同时严格限制在酒吧、餐馆等餐饮场所吸烟。《禁烟法》对违法的个人和单位予以严厉处罚。违法吸烟行为按轻重等级将会受到最低30欧元、最高60万欧元的处罚。
 
  泰国自2002年起就开始在公共场所禁烟。目前,公交车、飞机、电梯、公共电话亭、有空调的商场、饭馆和电影院均为禁烟场所。在这些地方,一旦发现吸烟者,即可处以2000泰铢的罚款。
 
  意大利饭店和酒吧已于2005年初实行禁烟制度。要求饭店和酒吧的老板必须将那些违反规定的吸烟者及时报告有关方面。还规定饭馆的无烟区必须要占餐厅总面积的75%以上,而且要求无烟区应是密闭的,吸烟区内必须设有空气清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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