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龙”卷烟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7-11-20来源:广西新闻网作者:周国辉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驰字(2007)第14号文件,真龙卷烟商标正式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标志着广西卷烟工业连续六年来实施的“品牌工程”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真龙卷烟品牌是广西卷烟工业的主导品牌,创牌于2001年,是目前国内卷烟市场上唯一一个能够实现“高香气、低焦油、低危害”完美兼容的烤烟型卷烟品牌。自创牌以来,真龙卷烟以其烟味圆润细腻,醇和完美,和谐顺畅,余味悠长,独树一帜的风格,逐渐为广大消费者所喜爱,凭着高品质的内在质量、时尚的包装以及中华传统龙文化的蕴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壮大,目前已畅销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7个地市级市场销售,成为了全行业成长性最好的卷烟品牌之一。“真龙”卷烟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名符其实,实至名归。
 
  作为中国卷烟阵营的后起之秀,“真龙”所采用原料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质性,烟叶来自巴西、津巴布韦以及国内云南、贵州、湖南等国际国内优质烟叶产区,进入生产流程前,还要经过精工整选。“真龙”高端规格还采用了经过山洞贮藏自然醇化的烟叶,卷烟成品的烟叶原色原香保持良好,品质纯正,香气充足。
 
  在打造驰名商标的过程中,广西中烟注重充分利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成果,抢占世界前沿的卷烟技术制高点,努力提高“真龙”品牌的科技含量。叶组配方已经一系列创新,还采用了生物薄片、活性滤咀棒、埋香技术、激光打孔、三维全息防伪、中草药添加剂、高透气性卷烟纸等国际国内顶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保持高香气的同时,大幅度降低了焦油含量,尤其是使20元以下价位的真龙系列规格的焦油产生量控制在了每支5毫克至8毫克的水平。
 
  为巩固并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广西中烟还投资了30多亿元实施综合技改工程,装备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制丝线、高速卷接机、咀棒生产线、原料库、辅料库、智能小车、机器手等一系列设备,使南宁、柳州两个生产点成为了“环境优雅、流程清洁、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卷烟工业园。广西中烟还专门建设了一条真龙生产线,对真龙卷烟品牌实行专线生产。
 
  真龙卷烟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极大地提升了广西卷烟工业在行业的地位和形象,对于加快广西卷烟工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广西地方经济建设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关连接:“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导认定,认定程序极其严格。认定要素包括产品销售情况、企业近三年经济效益指标、产品商标广告宣传活动、商标注册及使用、社会公众对商标的认知情况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因此,“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活动与社会上的评选方式不同,不仅要检查拟认定品牌销售区域的大小和对国家、社会的贡献情况,而且还要征求产品销售区域消费者的意见以及进行广泛的社会公示,具有公正性、公开性和权威性,消费者认可度、拥护度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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