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中国烟叶公司下发了《关于2007年度烟草农药使用的推荐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了58个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11个暂停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以及41个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或化合物)。《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006年度烟草农药使用推荐意见》同时废止。
《意见》要求,各烟叶产区的烟草公司要全面推行由省级公司组织、以地市级公司为主体召开烟草农药订货会的形式,结合本地区烟草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趋势,公开招标、比质比价、统一采购农药。在购进合同中应强调产品质量保证和产品售后技术指导与服务,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药品种的使用。对于推荐使用以及暂停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要注意购买生产日期在登记有效期内并且未过保质期的产品。对于烟农自行购买农药,要加强技术指导,严格要求烟农购买有烟草登记的“三证”齐全的农药品种,引导并鼓励烟农购买推荐的农药品种。
为确保文件的实施,《意见》要求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强化政策措施,认真履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中承担的相关义务,在烟叶基层站点张榜公布《关于2007年度烟草农药使用的推荐意见》,积极向烟农宣传,自觉接受烟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要加强对技术人员和烟农的培训,推广烟草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对症科学合理用药,严格掌握施药剂量、方法、次数和防治适期,注意轮换、交替用药,避免出现药害。三是要在全国烟草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烟草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完善植保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烟草植保力量薄弱的地区,可委托地方农业部门植保站开展烟草植保社会化服务。四是要在农业防治的基础上,综合、协调地运用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各种防治措施和手段,构建烟草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技术体系,控制烟叶中农药残留量,提高烟叶品质和安全性。
据了解,自1999年以来,中国烟叶公司每年都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烟草新型农药大田药效对比试验,筛选经济、安全、有效的农药品种,为规范烟草农药使用、控制烟叶农药残留量、提高烟草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推进烟草病虫害的可持续治理、保证烟叶品质,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中国烟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国烟草农药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调研力度,并在行业内公布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