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卷烟车间烟草害虫消杀控制方面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2014-02-25来源:烟草市场作者:宋同文 刘甲臻 于录 刘博 米强 刘杰

  卷烟生产车间的烟草害虫主要是烟草甲。控制手段以化学药物消杀为主,信息素、灯光引诱捕杀为辅。化学药物消杀处理方法主要有表面滞留喷洒和空中喷雾(烟)两种。  

  为了安全、有效地控制烟草害虫,消杀工作中应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一、消杀时间

  烟草甲虫在生产车间每年1、2、3月份是低繁殖期,根据虫情可安排2月底进行一次消杀,用药量一般;4、5月份是繁殖速度加快期, 4月中旬至5月中旬份可安排一次消杀,消杀用药量适量增加,若在这个时期控制的得力,就会减少繁殖高峰期和顶峰期的虫口密度;6、7、9月份是繁殖高峰期,7月底至8月份是繁殖顶峰期,在这时期应加大消杀用药量,安排在7月底和8月底进行一次全面消杀,根据虫情情况可在9月底追加一次全面消杀;10、11、12月份是一般繁殖期。在这时期,根据虫情可安排在11月底进行一次消杀,用药量一般。 

  应注意的问题是:出现虫情爆发苗头时候,应及时调整生产计划,果断停产消杀,避免烟虫繁衍,否则至少需要半年时间才能将虫口密度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二、药物使用

  使用国家批准的卫生杀虫剂,严禁使用农药剂、高毒药剂、对橡胶金属有腐蚀的药剂及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剂。尽量选用味道较小的药剂。

  轮换用药。有效成分相同的药剂间隔使用,每年使用不超过4次,同一类别的药剂每年使用不超过6次,避免长期使用让烟虫产生抗药性。

  混合用药。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中添加有机磷类或氨基甲酸酯类农药,避免烟虫对单一品种药剂产生抗药性。

  区域用药。相邻区域使用不同的药剂,增加杀死率。

  使用增效剂。增加杀虫效果,减少药剂用量,保护环境。

  三、消杀操作

  消杀时不能吸烟和进食;施药现场勿用嘴吹喷头,勿用手擦汗;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离开工作现场。如发现药液污染皮肤、眼睛,应立即清洗。任何时候衣物被药液弄湿,应立即更换。消杀结束后首先及时用肥皂洗手、洗脸及其它裸露部位皮肤,换洗衣服,立即洗澡,然后才能进食、饮水、吸烟。

  消杀喷洒应做到全面,所有表面应该喷洒到位,扩大靶标面积,增加烟虫的触杀几率。如:天花板、墙壁、立柱、设备下底地面、设备支撑架外表、带托、物料柜外表、电线桥架外表、地面空中空调送风筒表面、空中管道外表、打残烟机内、烟尘贮存罐内、吸尘器内部、门窗死角、消防箱内外、墙面台阶、工具柜及配电柜四周、麻袋、烟丝箱、废料箱、烟尘箱、中转车、盖布、拖把、笤帚、薄其、下水道、垃圾箱等以及其它隐蔽角落。

  喷洒时应对电柜、各种感应开关、插座按钮、照明灯、各种模块、显示屏幕等电器设备加以保护,避免引起短路。

  喷洒时避免药物接触到烟料。

  烟雾消杀时,应注意对烟雾机喷口处地面加以保护,避免稀释剂对地面的腐蚀。

  对移动式消杀设备的轮胎进行更换,避免对地面的硬损伤。

  四、通风换气

  采用自然通风和空调换新风方式。打开所有门和窗,空调风量开至最大。

  通风条件差的区域或区域内仍有刺激性味道,延长通风时间,必要时门口安装排风扇辅助排风。

  通风时注意气候变化,预防雨雪从开启的门窗进入车间。

  五、卫生清理

  清扫卫生时,为避免过敏反应,车间清扫人员需要佩戴防护口罩、乳胶手套,必要时佩戴化学防护目镜,用过后立即废弃处理或碱性水浸泡冲洗。

  擦拭设备用碱性水,如洗衣粉、洗洁净水,用过的抹布废弃处理。

  不要使用压缩空气吹试设备及地面,避免带有药剂的尘土进入呼吸道,引起刺激性咳嗽。

  清扫时及清扫当天不要用手触摸脸面、唇、鼻、眼睛及身体其它皮肤部位,清扫完毕后要及时用肥皂洗手及脸,肥皂浸泡时间不少于1分钟,反复冲洗3次以上。

  清扫完毕后立即更换工作服并用碱性水浸泡洗涤。

  过敏反应因人体质而异,属于极少类。出现过敏反应情况应向主管负责人汇报情况,工作交接后离开现场处置。应尽量避免有过敏反应的人员消杀后清扫卫生。

  烟厂卫生室应常备维生素K1、维生素C、抗过敏药、类固醇、1%阿美索卡因盐酸盐滴眼液、止痛剂等治疗过敏的药物。

  主要作者简介:宋同文 工作于青岛金嘉利熏蒸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989年毕业于兰州大学生物系 ,一直从事熏蒸、消杀的研究与实践,2009年参加了山东中烟公司《烟草知识与养护》的编写,2000年开始编写《储烟害虫综合控制》一书,经过10多年的知识与经验积累,不断修改,于2011年底定稿出版。 2010年投稿烟草在线《浅谈磷化铝熏蒸时库内电器设备防腐问题》、《浅谈山东中烟卷烟车间烟草害虫的综合控制》两篇文章。

  宋同文 刘甲臻(青岛金嘉利熏蒸公司) 于录 刘博(青岛卷烟厂) 米强 刘杰(济南卷烟厂)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