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马龙分公司严格规范烤烟育苗业主选择

2016-01-14来源:马龙分公司作者:张小艳

  烟草市场消息 烤烟育苗是烟叶生产的源头和基础,育苗业主作为烤烟育苗的重要力量,对推进烟农走规模化种植、专业化分工、集约化经营路子,减少烟农劳动用工,降低烟农劳动强度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从源头抓好烟叶生产规范管理,云南马龙分公司严格规范烤烟育苗业主选择。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专业化合作社统一育苗的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选择育苗业主,避免单一来源或直接指派育苗业主情况。

  加强对烤烟育苗业主选择决策管理。由乡(镇、街道)、村委会和烟叶站集体研究,确定辖区范围内育苗业主或烤烟生产专业化服务合作社,并形成《xx乡(镇、街道)育苗业主选择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填写《马龙县2016年育苗业主选择登记表》。

  会议纪要中必须明确2016年度本乡(镇、街道)规划育苗点个数、品种、育苗数量、可供大田面积;本乡(镇、街道)现有育苗业主,根据往年育苗业主的信誉度、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考虑,会议决定选择的育苗业主及各自负责的村(居)委会2016年度育苗服务点。

  加强办事公开民主管理。要求各烟站将“会议纪要”和“登记表”复印后,在所辖村委会张贴公示,公开透明操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收集公示痕迹资料交分公司生产科。

  加强问责处理。对育苗业主选择过程中出现不规范或违反规定擅自确定育苗业主的,将严格按《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云烟监〔2008〕117号)和《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云烟监〔2013〕387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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