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川:无证运输非法生产卷烟受处罚

2007-12-04来源:河源日报

  烟草市场消息 龙川县烟草专卖局近日查获两宗无证违法运输卷烟案,执法人员没收非法生产的卷烟,并以货值总额的50%对货主进行罚款。

  10月17日,龙川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从广州开往龙川车田的客运大巴装有一批卷烟。接到举报后,该局组织烟草专卖稽查执法人员实施布控。当天中午,该客运大巴进入龙川803车站。该局执法人员和民警随即对前来接货的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当场查获装有卷烟的纸质包装箱5个,箱内所装卷烟均属“特美思”香烟,共250条,货值8125元。接货司机林×无法提供烟草专卖准运证和相关有效证明,执法人员依法立案。

  该客运大巴在803车站落客后开往车田,烟草专卖稽查执法人员和民警继续布控跟踪。当行至龙川马口莲路段时,该客运大巴停车下货。执法人员随即对前来接货的出租车进行检查,当场查获装有卷烟的纸质包装箱7个(车内3个,车外4个),纸箱内所装卷烟均为“红玫”香烟,共350条,货值13020元。接货司机陈某承认无证运输卷烟。

  经烟草专卖稽查执法人员鉴别和两位货主供认,两案运输的卷烟均为非法生产的卷烟,总货值2.1145万元。县烟草专卖局依法没收两位货主无证运输的非法生产的卷烟,并以货值总额的50%对两位货主分别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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