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秀山县局清理2006年烟用物资
2006-06-23来源:重庆秀山县烟草专卖局作者:彭勇
为切实加强烟用物资的管理,规范生产经营,严格财经秩序,重庆秀山县局近日下发《关于对2006年烟用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从6月16日起到25日止,各片区烟叶站按照种烟合同面积与配套物资标准,对应发物资款、已收回物资款、尚欠物资款进行全面自查清理。
通知强调“三个必须”:一是必须确保清理的时效性。6月25日前清理结束,并将清理结果报县局财审科;二是必须确保资金的到位率。6月30日前将所有物资款项划归到县局帐户;三是必须确保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凡出现坐支、挪用烟用物资款项的,限期由站点负责人于6月30日前组织收回,限期内仍不能收回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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