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市场消息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2020.08.2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主犯林某眉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对从犯林某浩、赖某杰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0年8月24日,天心区专卖执法人员会同长沙市公安民警执法人员在天心区某火锅店将林某某控制,经公安部门调查当事人林某某的微信及银行卡转账记录,收集证人证言,查明林某眉、林某浩、赖某杰多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给他人,销售金额达到23万余元。2020年8月至11月期间,岳麓区公安局分别将林某眉、林某浩、赖某杰抓捕归案。
该案的判决结果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不法分子,下一步,天心区局将继续保持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强化对制假贩私全链条全环节精准打击,不断提升专卖管理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