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烟具漫谈

2009-01-24来源:东方烟草报作者:王安珠

(民国)白铜挂式组合旱烟具
 
    旱烟具是相对水烟具而言的,是我国流行时间最长的传统烟具,由用于吸食旱烟的烟杆和盛放烟丝、烟末的旱烟壶、烟荷包等组成。
 
    随着烟草的广泛传播,人们在吸食烟草制品的过程中不断对吸食用具进行创新和改进。中国人将美洲印第安人吸烟用的烟管与欧洲人吸烟用的烟斗两种烟具结合起来,发明了这种在民间被俗称为“旱烟管”、“旱烟袋”、“吹吹烟管”、“瓢儿脑壳”等的杆状烟具。人们在长短不一的烟管一端安上烟锅(即小烟斗),或挖一圆孔,用于装烟叶或烟丝,另一端安上金属或其他材料做成的烟嘴,既便于吸用,又美观大方。
 
    在烟具史上,旱烟具较普遍的称谓为旱烟袋。例如,民间的敬烟口语“来一袋”;描述东北风情的“三怪”,其中之一就是“十七八岁的姑娘叼着旱烟袋”;乾隆时期的《四库全书》总纂官纪昀嗜烟如命,因其装烟丝的烟袋和烟锅都极大,因此纪昀被称为“纪大烟袋”;等等。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对烟具的称谓不同,不足为怪。但在烟具的整体命名上,应以重点部位为主体。旱烟具以烟杆为主体,盛装烟丝、烟末的袋、壶都是烟杆的附属品,因此,旱烟具称作旱烟杆较为合适。
 
    旱烟杆有长也有短,多以短为佳。清代人陆耀在《烟谱》中称:“长一尺四五寸者佳,朝士于靴中置一管,长不过五六寸。”但在人们的吸烟实践中,使用长烟杆的不在少数。长烟杆的使用者在点烟时往往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将烟杆伸到有火源的地方直接点火;二是由家人协助点火。清代人陈琮在其著的《烟草谱》中戏云:“这个长烟袋,妆台放不开,伸时穿纸破,钩进月光来。”表现了烟杆之长。盛产水竹或罗汉竹地区的烟民,一般就地取材,选用竹节较密、直径略粗的竹子的下半截,打通竹节并在竹根处挖一圆孔,以铜片包头镶口,制作成蛇头形的旱烟杆。稍短的有三尺左右,似警棍,但比警棍重;长的有六尺多,似玩把戏的道具。此外,靠近山区的烟民,常在扭成麻花似的藤条的两端分别安上较大的烟锅和烟嘴,既可用于吸烟也可用于击蛇驱兽、打狼护身,甚至还可拨草探路、肩担物品、充作拐杖等,其用途颇为广泛,开创了烟具一物多用的先河。
 
    对于旱烟杆的纹饰,平民百姓并不十分讲究。但在上层社会,经过工匠加工或用玛瑙、玉石、金银等高档装饰材料点缀后,朴实的吸烟用具便成为华贵的物品,成为主人身份的象征。
 
    20世纪中期以后,使用旱烟杆的烟民越来越少,只有边远的山村和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仍有用旱烟杆吸旱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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