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立法 利国利民

2022-01-11来源:东方烟草报作者:王守国 张猛

1983年10月6日出版的《人民日报》第四版头条刊发了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的消息,并全文刊载了《烟草专卖条例》,配发了题为《烟草专卖很有必要》的评论员文章。

这是1983年10月6日出版的《人民日报》。这张已经泛黄的报纸,见证着中国烟草发展史上一段永不褪色的记忆——《烟草专卖条例》颁布施行。

这天的《人民日报》第四版,头条刊发了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的消息,并全文刊载了《烟草专卖条例》,配发了题为《烟草专卖很有必要》的评论员文章。

上世纪80年代初,烟草产业还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国家财源流失严重。对那一历史时期烟草产业无序发展的状况,这一期《人民日报》作出了这样的描述和分析:

一些地区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盲目建厂,烤烟生产和卷烟生产大大超过国家计划;有的计划外烟厂为了局部利益,削价竞争,以小挤大,以劣挤优,浪费原料,造成有先进设备的大厂减产或停产;有的社队企业和城乡居民也非法产销手工卷烟;有的盗用名牌商标出售劣质商品;有的偷税漏税,投机倒把,严重损害了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评论员文章特别指出:“出现这种情况,根本原因是对卷烟这种高税商品没有相应地实行统一管理。”“为了保证烟草行业有计划地发展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市场供应,并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最有效的措施是实行烟草专卖。”

循着这张报纸,历史的镜头向前推,我们可以看到,现实的土壤里,专卖立法如何一步步破土、萌发:

为扭转烟草生产无序局面,1981年,党中央、国务院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对烟草实行国家专营。其后,烟草立法调查研究工作迅速展开。经过各方面的多次讨论、修改,1983年9月23日,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了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并决定成立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行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专卖管理。

彼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简政放权,而烟草行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这在行业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为阐述烟草专卖与改革开放的关系,《人民日报》和《经济日报》连续刊登了多篇文章,特别强调:“国务院发布带有法律性质的《烟草专卖条例》,规定烟草行业今后实行高度集中管理,要搞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一条龙’……这种做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有利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有利于烟草行业的发展。”

循着这张报纸,历史的镜头向后拉,我们可以看到,实践的考验中,专卖立法如何逐步丰富、完善:

1984年9月10日,根据条例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施行细则》是对条例的细化和补充,操作性更强。随后,中国烟草先后完成28家省级烟草企业上划工作,并依照条例精神,组建各级烟草专卖管理机构,整顿卷烟流通渠道、加强市场和价格管理,盲目生产、多头批发、价格混乱的局面基本扭转,中国烟草行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为了适应形势发展,1987年,国务院将烟草专卖立法纳入了立法计划。历经长时间的反复论证和修改完善,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中国第一部烟草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并决定从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烟草专卖法》是我国一部重要的经济立法,这一法律把烟草专卖制度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和固定下来,在依法治烟的道路上树立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同时,烟草专卖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由国家法律赋予,提高了烟草专卖管理和行政执法地位,烟草专卖事业自此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此后,党和国家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不断完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烟草行业朝着“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方向稳健前进。

1993年,为更好地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国务院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对我国卷烟工业生产、烟叶生产种植、卷烟市场管理作出了规范性要求;1997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就《烟草专卖法》未明确的事项及其实施问题作出详细的操作性更强的规定;2005年,国务院印发文件,全面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要“继续”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完善烟草专卖专营体制,构建适度竞争新机制”,为新时代如何将专卖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

《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先后三次作出修订,使这部法律更趋完善。国务院也先后三次对《实施条例》作出修订,切实解决了行业在专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特别是202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专卖制度更加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层层推进,步步深化。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烟草专卖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

专卖立法彰显国家意志,专卖实践依法依规而行。40年来,中国烟草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制度和管理体制不断巩固和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烟草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动烟草专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卖制度的独特优势在高效能治理的新成效中得到了更加有力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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