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已过,树枝上已经长满了新叶,无意中看见树杆上有几杆已经干枯的树枝!大风雷雨来了,不知树杆上的枯枝能坚持多久?狂风暴雨也来了,不知道高层建筑物上的户外附加安全防盗网栏、户外空调主机、门窗遮阳遮雨用具、高楼上太阳能等根基是否还很牢固稳定?我确实不知道,其实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知是否大家能“意想得到”,虽然自然界的生死荣枯本是客观规律,但突如其来的安全因素,安全防盗网栏等的根基也不是“经久不衰”,一旦它“爆发”所带来的危险是不可估量的。笔者认为,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未雨绸缪,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手段,任何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都是可以避免的,所以防止“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不如“意想得到”,去检查保护措施;避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这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公共责任吧。
近年来,高层建筑相对增多增高,住宅户外附加安全防盗网栏、户外空调主机、门窗遮阳遮雨用具、高楼上太阳能等也随之增加,由于物体紧固装置在外,固定结构在长时间的氧化反应下;在大自然有害气体的侵蚀下,经过多年风吹雨打,“身体”已经开始产生衰竭,意想不到的风险也慢慢随之而来,不稳定的因素也“不明不白”加大。如果不去加强检查,采取有效地防范措施,一旦造成高空物体坠落,将会危及行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其后果是不言而喻的,也是大家不愿看见的。
枯树的意外伤害也时有发生,小的皮毛,大的伤及生命,有些人会说这是“意想不到”的事,或者说叫“舍财免灾”,自认“倒霉”,其实自认“倒霉”还说得过去,“意想不到”“舍财免灾”,简直是一点道理都没有!怎么会意想不到,其实只要我们认真地思考,仔细想一想,细微观察就不难发现,许多枯枝摇摇欲坠,这是“意想不到”吗?其实不是!它已经开始“打招呼”了,你还不明白吗?只要有点安全常识的人,都会想到不发生是偶然,发生是必然,所以看一看、检检查、动动手,是可以完全避免发生伤害而造成事故的。在我们的生活中,象高层建筑坠落物、枯树意外伤人等不安全的风险是确实存在的,一些常见的你可能会发现,而一些潜在的你是根本没有预想到,因为之所以没有预想到是你放松对危险存在的忽略,不懂得事物的变化,放松了对它的警惕,“日久天长”,危险肯定而来,伤害也就不可避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再者,枯树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六条特别提到,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法律法规上是有明文规定的,回过头来说,有时我们确实不知道,也没有去注重这些细节,更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不了解,但今天知晓了一点,那么我们就要去深刻地对安全“底线思维”进行全面理性地综合思考、判断,多增强安全方面的防范意识,极力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防范工作。
总之,作为广大的社会民众都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将自己发现的有关此类隐患的线索提供给相关部门,也许您的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能避免一起不必要的伤害、事故,多为营造和谐、平安家园尽到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