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 延吉卷烟厂“长白山”卷烟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长白山”卷烟商标诞生于1982年,1983年6月15日在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近二十多年来,延吉卷烟厂始终注重对“长白山”卷烟商标的维护和发展。特别是2001年以来,延吉卷烟厂立足自主创新,全力打造“长白山”强势品牌,品牌开发、品牌培育、品牌扩张取得突破性成果,“长白山”卷烟品牌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产品行销27个省市自治区,年产销量达到32.5万箱,其中二类以上“长白山”卷烟销量连续四年翻番,今年1—9月份,实现销售近12万箱。“长白山”被延烟人视为赢得自尊和快乐的生命品牌。
2002年,“长白山”卷烟获得了“吉林省名牌”产品称号;2003年,“长白山”商标分别被列入了“吉林省著名商标”行列和“长白山”卷烟被国家烟草专卖局评为“行业优等品”;2004年,“长白山”卷烟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列入《全国卷烟产品百牌号目录》;在2005年上半年的全国卷烟产品质量市场抽查中,软红“长白山”卷烟的综合得分名列前十名,其中包装与卷烟质量得100分;“长白山”卷烟商标分别获得了“中国之星名装设计金奖”、“中国名牌烟标设计金奖”、“中国烟标收藏博览会名牌烟标奖”、“全国首届群众最喜爱的优秀烟标”和“全国十佳新国标烟标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