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卷烟厂当选“全国文明单位”

2006-03-10来源:延吉卷烟厂宣传部作者:文正浩
  3月3日,延边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延吉召开国家级文明单位负责人创建工作座谈会暨授牌颁奖仪式,对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村镇”、“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授牌颁奖。在授牌颁奖仪式上,中共延边州委副书记陈凯峰向延吉卷烟厂党委副书记李凤元颁发“全国文明单位”牌匾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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