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烟厂王永军同志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

2020-12-21来源:乌兰浩特卷烟厂作者:陈卓

烟草市场消息 12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隆重召开,表彰全区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授予525人“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授予251人“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称号。乌兰浩特卷烟厂王永军同志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

王永军同志1992年7月参加工作。在岗位工作中,他干一行爱一行,一心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各项工作想在前、干在前,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在工厂物流体系升级项目技改期间,他积极投身工作,带领物流科职工打赢了生产技改双线攻坚战,助推了工厂物流系统的全面升级。在生产组织工作中,他带头优化了人、机、料、法、环等资源配置结构,提升了柔性化生产水平,促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企业的稳步推进,实现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精准供给,向广大干部职工交出了满意的答卷,为工厂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年评选一次的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杰出劳动者的最高褒奖与鼓励,旨在动员和激励全区各族人民弘扬劳模精神,满怀豪情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内蒙古的新征程上展现新风采,再创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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