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画上的“议院”

2010-06-22来源:中国烟草博物馆作者:李茂青

    英文“Houses of parliament”译成中文为议院。议院,也称作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监督内阁行政,并对内阁所作 行政政策拥有决定权和否决权。但议院(议会),并不是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有。英国(英吉利)是最早实行议会制的国家,是法制建设的先导,迄今已有近八百年的历史,被公认为“议会之母”或“法之母”。

    在笔者收藏的早期香烟画片中,就有一套特殊的以“议院”为题材香烟画片,相关信息整理显示。烟画名称:议院(Houses of parliament);出品公司:英美烟公司;烟画规格:6.3×3.7厘米;质地:硬纸板(纸质彩印);全套张数:约33枚;发行时间:20世纪一十年代,距今有近百年历史。

    缘何言特殊,因普通常见的香烟画片都是以民间传说、历史人物、风土人情、花鸟虫鱼、亭台楼阁和宣传教育等为题材呈现。而此香烟画片则是把各国的议院搬上了烟画,让人耳目一新。烟画每张正面主图均是各国国会议院大楼或称国会大厦,建筑物上方标题为英文Houses of parliament(议院)。各国议院大厦造型设计精美,建筑宏伟,风格迥异,堪称世界建筑史上的精华;下方(以右下角位置居多)标明该国英文名称;多数在右上角或其它适当位置印有该国标志性国徽或是国旗图案。背面底图是淡蓝色英美烟公司10支装“老刀牌”香烟图案,起到很好的广告宣传效应,一目了然,便知是哪家烟厂所印制;黑色字体印有编号、国名、性质和宪法宣布、修订时间及上院、下院人数(参、众议院人数)等情况内容介绍。缺憾的是多年来只收集到20个国家议院(20枚),不能完整展示与众。推测“议院”画片全套也仅有33枚,因21世纪的今天,全世界拥有议院的国家也只有30余个。我国又是“礼仪之邦”,中华民国列在第三十三号,理应是最后一枚。

    第三十三号烟画(图片1、2),正面主图是中华民国议院大楼,欧式建筑风格,圆顶,主体楼三至四层高;正上方英文标明Houses of parliament (议院);右下角是英文CHINA(中国);右上角是国家标志,国旗或国徽——五爪黄龙图。背面文字解说:第三十三号、中华民国、民主国、议院;临时约法、参议院议员贰佰七十四人,众议院议员五佰九十六人。

    该“临时约法”即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以孙中山先生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实施的一部重要的宪法文件,它共有7章56条,取代了当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规定中华民国为民主共和国,规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权利义务。《临时约法》的制定和公布施行,是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成就,也是中国宪法史上的一件大事。《临时约法》主要内容是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正式宪法实施以前,具有与宪法同等效力;作为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它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有关人士评价该部法典具有革命性和民主性。

    从该套香烟画片相关信息判断,此画片是英美烟公司于1912 年至1917年间在华发行。

    从第三十三号中华民国议院这枚烟画更能体现,因为1917年11月以后,中华民国参议院的议员名额和众议院的人数进行了缩减,而画片中参(众)议员是缩减前的人数。1917年11月10 日,临时参议院在京开幕,临时参议院接到的首项任务便是对原先的国会组织法和两院选举法进行修改,意要把之前的参众两院“八百罗汉”变成“五百大仙”。经修改,原参议院的议员名额由274人减少168人,众议院则由596人减至408人。

    另外,从国旗或国徽——“黄龙图”来看也可说明问题,因为黄龙旗已在1912年1月10日,清朝政府被推翻后由五色旗取代。而后在1917年7月1日,张勋复辟,改民国六年为宣统九年,黄龙旗曾在京城出现过。但此次复辟历时仅12天便告结束。1917年7月12日,段祺瑞率军入京,溥仪再次退位,黄龙旗又被废除。本香烟画片标明“中华民国”,而国旗或称国徽并没有呈现青天白日旗徽,应是在过渡期,从而更能断定是此段时间所印制无疑,民国初年发行更有可能。

    展现在方寸烟画之上的各国议院大厦,建筑设计优美,气势徽宏,千姿百态,引人注目。这在当时的旧中国,刚刚推翻封建社会,开始步入民主共和国行列,对落后的中国而言,国民能通过小小香烟画片,不用走出国门,就能开拓视野,积极融入国际社会;对了解世界、知晓他国国情等起到了良好的辅助作用,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意义深远。故而言之,《香烟画片》可称的上是掌上《小百科全书》。

附:民国香烟画片部分国家议院概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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