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民在台湾的“遭遇”

2010-06-02来源:四川日报作者:张宏平 林小明

  在台湾,我们几位烟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煎熬”:台湾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根据台湾的相关规定,凡在公共场所抽烟者,将有可能面临高达10000元新台币的处罚。因此,我们这群四川烟民在宝岛台湾时常因不能抽烟而“心神不宁”。

  更让大家感到沮丧的是,所谓公共场所,不仅包括餐厅、宾馆,甚至包括入住的房间。那什么地方能抽烟呢?导游和出租车司机等为我们解疑释难:在看得见天空的地方可以抽烟。

  于是,此行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在宾馆和餐馆门口的某个角落,一大堆烟民在吞云吐雾;或是每当车辆到达一个地方,迅速地聚集一群人点燃香烟“解馋”……当然,其中并非只有我们这群来自四川的烟民,还有很多本地人或者来自其他地区的人。

  在台湾卖香烟的地方并不多,买香烟要去专门的商店,比如7seven等店铺,而且香烟被陈列在不起眼的角落,并标明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在香烟的包装盒上,则注明有吸烟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被香烟侵蚀过的肺部特写,让人触目惊心。

  由于包括宾馆在内的场所实行全面禁烟,因此所有的宾馆都没有香烟出售。5月26日,我们入住日月潭边的一家宾馆,当赶稿子到深夜之际,烟瘾犯了。此时,所有烟民都已“弹尽粮绝”,大家抱着侥幸心理给宾馆服务台打电话,询问是否有香烟出售?得到的是 “没有”的回答,对方还不忘奉上一句:“先生,房间里不能抽烟哦。”

  无论在台北市还是在台中市,城里的道路都非常干净,几乎看不到烟头或其它纸屑。除了个别餐馆和宾馆门前的某个角落零星地有人抽烟外,几乎看不到有人手夹纸烟行走在路上。如此干净的场所,让你抽烟都觉得不好意思。

  宝岛台湾行的“遭遇”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烟非不能戒也,而在于既要用重罚来堵,又要有空间来疏,让大众形成不在公共场所抽烟的普适习惯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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