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的配烟火花

2008-08-08来源:人民政协报作者:黄桂华
  配烟火花,即配烟火柴的商标花,是指烟草企业在出品品牌卷烟的同时,与火柴生产企业联合出品的一种以卷烟商标为画面、带有广告性质的火柴商标花,其中既有贴标花,也有卡标花和书标花。我国的配烟火柴始于民国期间,在这一时期里出现了多种品牌的配烟火花。

  我国最早的配烟火柴贴花,出现在上世纪30年代。上海华成烟公司率先与上海大中华火柴公司合作,将以当时红极一时的艺人吕美玉头像为品牌商标的“美丽”牌香烟烟标制成火柴贴花。在这枚火花上,分别印有“华成烟公司出品”和“大中华火柴公司监制”的字样,通过烟、火合作共同振兴国货,从而开创了我国配烟火花的先例。但两家企业的合作未能持续,为适应解放初期的形势,“美丽”牌香烟不再以吕美玉头像为商标,而火柴却保留了原图,只是商标改成了“名烟”牌。

  在“美丽”配烟火柴出现后,其他烟草企业纷纷效仿,如福昌火柴厂与大运隆烟厂合作出品了“前程”配烟火柴,明明火柴厂与锦华烟公司合作出品了“咖啡”配烟火柴,大明火柴公司分别与德兴烟公司、福新烟公司合作出品了“三杯”、“金字塔”配烟火柴,中国火柴公司更分别与大东南烟公司、中南烟公司及信远烟公司合作出品了“高而富”、“中南”、“金虎”配烟火柴,等等。这些配烟火柴的商标花均与“美丽”配烟火花一样,以卷烟商标为主图,并注明卷烟生产企业和火柴生产企业名称。但有1枚火花却与众不同,这就是“喜临门”配烟火花,火花只有“喜临门”香烟的名称、广告语甚至价格,不仅没有火柴厂的名称,就连卷烟厂的名称也省略掉了,这种做广告的方法,不禁让人想起了著名的“宇宙牌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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